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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0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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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个比方,法官判案,警察连一些最基本的犯罪证据都没收据整齐,甚至资料不全、不详、不清楚,法官可以急于判决吗?这不是草芥人命吗?我搞骨科多年,我认识最深的是:我们的很多患者伤情比我们想象要严重的多,其实我们还是有很多办法去客观资料去应正的,但我们太急于去手术,急于告知病人所谓的伤情,到最后发现问题比我们想象的要严重得多时,效果不好时,费用增加太多时,治疗时间大大延长时,再去跟患者沟通时不出现**才怪。鄙视哪些以降低医疗费用为名,阻止我们继续检查的人及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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