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95995
阅读权限20
专业分
贡献分
爱医币
鲜花
注册时间2006-3-13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2006年8月14日来杭生来卫生所要求神灯照射。自述由于左小腿外侧肿块,已经到医院照射过一次并好转,此次复发。当时肿块处无红肿热痛。2006年8月15日上午8点半左右给予神灯照射,但理疗室无专门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告知照射半小时后自行拿开,期间如感觉烫则把灯头抬高或拿开。来杭生提出没带手表,护士说到时会提醒他的。但由于当时工作太忙而忘记此事。来杭升自己来注射室询问时已经超时一个小时。护士赶忙走出来,病人告诉护士说已经烫伤。护士边道歉边到换药室给予处理,当时见烫伤处红润,无水疱,面积大约半个手掌大小。询问来杭生照射时是否睡着,答曰:没有。中午12点半来杭生又来卫生所,医生给予0.9%NS250ML+青霉素640万U静脉点滴3天,湿润烧伤膏外涂治疗。此3天期间每天给予换药。第二天换药是发现有大的水疱,给予刺破。第3天输液时护士建议来杭生到萧山医院治疗,但并未被采纳。后由于来杭生倒班,曾间断来卫生所换药。2006年8月29日来诊,自述之前在家自行换药多次,并涂过狗油。医生给予换药是见烫伤处渗出、分泌物较多,感染症状明显,遂给予0.9%NS250ML+青霉素640万U静脉点滴4天,2006年9月1日,见感染症状无明显好转,当天陪同到浙二医院烧伤科就诊之后先后陪同来杭生到浙二医院就诊大约13次,到杭州市消防医院就诊大约10次。两家医院医生都认为病人肉芽组织已经长到适合程度,为植皮最佳时机。遂于2006年10月5日在浙二医院烧伤科住院治疗,进行植皮手术后于2006年10月17日痊愈出院。1周、2周、3周后分别复查,医生认为恢复情况良好。但来杭生提出有神经痛,遂到浙二医院做肌电兔检查。神经科专家做神经系统检查后认为:左下肢神经肌肉功能正常,无需治疗。
期间所有治疗费、交通费及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住院费、伙食费、营养费都由卫生所支付。从*****天至2006年12月31日的工资仍按来杭生原有工资发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