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6124|回复: 2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麻醉] 【注意】麻醉医生该不该坚持这样的原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06-1-10 13: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作为一名麻醉医生,有时某些问题可能不在于麻醉难度的处理,而是在处理医院制度和手术医生的问题上,今天遇到这样一件事,现拿来给所有麻醉同仁们分析一下,换了是您,您会怎么做?
       某患者,9岁。因急性阑尾炎于晨六时三十分收入院,手术医生预约十点钟手术(九点四十分手术室收到预约手术通知单)。十时手术室护士接病人入室,麻醉医生(即本人)拿到病历后发现没有首次病程记录,当我询问主刀医生怎么没有写首次病程记录时(我院有规定,即使是急诊手术,大病历可以没有完成,但首次病程记录应完成),他居然对我吼道:你搞好你的麻醉就行了,你管我手术医生写没写首程干什么。我对他说医院有规定,没有首程可以拒绝做手术的,他说,很忙没有时间写。我说,我现在还要和病人家属谈话,麻醉还要时间,你现在到手术室可以写呀。他竟然说:你搞你的麻醉,你管不着我临床医生写病历的事。当时我很气愤,对他说如果是这样,这个手术麻醉我不做了。(我们的争吵是在手术室护士办公室发生的,没有患者知道,我还是很注意这一点儿的)
       由于今天主任休息,于时我就打电话给主任,告诉他是怎么回事,主任说,医院有规章制度,我科也有这样的文件,把文件对他看。当我在查找制度文件时,护士长知道了,就劝告手术医生,我是正确的,让其把首程写的,并来劝我以病人为重。我对护士长说,如果他写首程,我不会有二话,马上完成我的工作。后来(十时四十分左右),他去写首程,我则对病人实施麻醉,一小时后手术顺利完成,送返病人回病房。
       我的思考是这样的:这位医生是副主任医师了,我也是位主治医师,我们之间以前没有发生过什么矛盾,他以前有一些病人是病情很重的哪种(需立刻手术的),我也知道病人病情严重,从来也没有要求过首程没写我就不给你麻醉,病人的病情是第一位的,但这个病人从入院到手术预约时间有三个半小时,也不是很重的病情,为什么不写首程呢?当我建议他现在可以写,他居然说出这种伤人的话,很令人气愤,我才决定坚持我的决定。后来的结果我上面写过了,有理的胜利了。
        现在麻醉医生真的是很难当,不仅仅要处理好病人的病情,还要处理好与病人的关系,还要处理好与临床科室的关系,难道我们的地位真的很低吗?我麻醉科也是外科系统的重要临床科室啊,没有我麻醉科的支持和发展,只怕很多外科手术是开展不了的,你不给我面子,也休想从我这儿讨到好,我麻醉医师不是你外科医师想唤就唤,想赶就赶的。
       各位同仁,如果换了是您,您会怎么处理呢?不知道你们有没有什么高招?另想请斑竹把此文置顶,请大家都来谈谈想法,谢谢!
收到8朵
2# 沙发
发表于 2006-1-10 17:4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但我们这里麻醉和外科是一家的所以说也没有办法
3# 板凳
发表于 2006-1-10 20:22 | 只看该作者
是的,我也跟比我高级别的外科医生吵过,不过麻醉就是这样,
虽然都是临床一级科室,但始总是在生态链的下源,没有办法,
不做手术我们就没有饭吃,这也是一些有抱负的前辈倡导开展疼痛
治疗,疼痛门诊的重要原因。

不过,我觉得我们坚持立场还有要有底线,如果真的病情很急的话,
耽误了病情,吃官司的是自己啊~~

麻醉战友在和外科医生,患者及家属打交道的时候要小心哈!
4
发表于 2006-1-11 15:58 | 只看该作者
通告大家:现在这个问题不了了之了,主任说下次再出现这种情况,直接通知医务科,由他们来处理,文件是医务科发的.
5
发表于 2006-1-11 18:19 | 只看该作者
***!!!他以为他是谁啊!!!
6
发表于 2006-1-11 19:17 | 只看该作者
要我们这当麻醉医师也好难哦,我们没地位,主要是我们的主任太软弱了,所以光靠我一个小医生好难顶呀!
7
发表于 2006-1-12 16:00 | 只看该作者
麻醉医生真的是很难当的。
你要是硬一点,和外科医生关系就很僵,变成见面只是点点头的普通同事关系(这还要是麻醉科多代人努力争夺才行的,我实习时的医院就是这样,麻醉科的地位算是挺高的);软一点嘛,他们就不当你们是一回事,随时呼喝你,这在基层医院最是明显的。说真的,无论是哪间医院,没有几个外科佬从心理面把麻醉医生当是医生的,最多是表面上说你们麻醉有多``多``重要,心理还是看我们不起的。哎~~~~~
8
发表于 2006-1-16 02:01 | 只看该作者
毫无疑问,要坚持原则。
有理走遍天下。这样做只能让那个外科医生更尊重你。
9
发表于 2006-1-18 11:26 | 只看该作者
版主好象没来过,写的不好?????????
10
发表于 2006-1-18 21:17 | 只看该作者
麻醉与外科之间的关系,一时是说不清的,但总的来说还是应当以病人为中心的.对于外科医生确是违反操作规范的.我们一定要坚持住自己的立场,这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
11
发表于 2006-1-18 23:59 | 只看该作者
在病情不是很急的情况下,一定要坚持原则的,不然的话,你以后说话就没有人听了.
12
发表于 2006-2-23 16:41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斑竹的意见。手术通知单上写的是择期手术可以拒绝;如果是急诊手术应该当众把话说清楚,病人还是要接的。当然麻醉科医师心要齐,科主任要在各种场合据理力争。
13
发表于 2006-2-25 20:3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我们的麻醉医生!
14
发表于 2006-2-25 21:14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次来,给大家问个好,谢谢
15
发表于 2006-3-2 15:55 | 只看该作者
基层医院都这样的,我晚上12点还被院长叫起来腹腔镜阑尾切除术,病人是他的熟人。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16
发表于 2006-3-27 16:23 | 只看该作者
这位老哥干的好.不管是做麻醉还是做人,都有自己的一个底线,你们主任还不错.能在处理事情的时候有个是非观念,我在工作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那时一个(急诊)疝气的手术,外科说病人早上吃过饭了,要不就等到10点在做吧!病人是8:30平诊入院.我说要不下午在说,外科医生说,你主任那不饱胃的病人做了不也没出事.我无语
17
发表于 2006-3-29 12:46 | 只看该作者
在患者病情不重的情况下,我举双手赞成你的做法.大家都是同事关系,地位平等,凭什么吆三喝四的,还副主任医师呢!视规章制度为无物,就是没有医德,我们就是要坚持到底!!!
18
发表于 2006-3-29 13:2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这样做是对的。我也在日常工作中遇见到这样的事情,在我值班的时候,夜间8点来了一个急诊阑尾炎手术。手术医生直接把患者得到手术室,患者是下午6点多钟吃的饭,在这种情况下,肯定是不能上麻醉的,我就和手术医生说不能上麻醉,术者说没事,我说出了事情你承担的起吗?我问患者入院几天了,患者告诉我他已经入院3天了。我当时就很气愤,为什么入院都3天到现在才手术?手术医生也是值班,晚上闲着没事,他就带两个实习同学做一台慢性阑尾炎,我们医院是部队医院,对战士的病情和手术要求非常严格。我当时就对手术医生说:不是急诊手术你来凑什么热闹,要想手术除非在11:30以后,不然你可以找其他麻醉师。到最后还是11:30才开始手术的。
只要我们按原则办事,不会出乱子的,即使出了,也不用害怕,我们是按规章制度行事。不是我们麻醉医师没有地位,是他们手术医生太轻浮了。遇见态度比较蛮横的手术医师,在不损害患者利益的情况下,我就和你对着干。其实大部分手术医生还是比较好的,就是那一小部分自我很了不起,会做几台手术,尾巴就翘到天上了,这样的人永远也没有大出气。毕竟和气生财吗!
19
发表于 2006-3-30 23: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路南极 于 2006-3-29 13:25 发表
楼主这样做是对的。我也在日常工作中遇见到这样的事情,在我值班的时候,夜间8点来了一个急诊阑尾炎手术。手术医生直接把患者得到手术室,患者是下午6点多钟吃的饭,在这种情况下,肯定是不能上麻醉的,我就和手术 ...

请问:你们对待急诊手术也要求是空腹的吗?
20
发表于 2006-3-31 13: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ada1224 于 2006/3/06 23:50 发表

请问:你们对待急诊手术也要求是空腹的吗?

上述病例,我已经说的很详细了,患者是一个慢性阑尾炎,已经保守治疗几天了,而不是急性阑尾炎。急诊手术当然不是这样了,但患者容易在麻醉期间发生以外的情况一定和家人说明白。
21
发表于 2006-3-31 16:12 | 只看该作者
这位老哥干的好.不管是做麻醉还是做人,都有自己的一个底线
22
发表于 2006-4-1 13:23 | 只看该作者
外科和麻醉之间很少有关系融洽的
我们这里强调急诊手术必须写首次病程记录,我们还必须写麻醉会诊记录
所以他们做的都还不错
还有更重要的是急诊必须做的检查
没有的话我们是拒绝麻醉
也是对病人,对我们自己负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6-6-23 16:13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