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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定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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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5-8-13 23: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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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的法定传染病分为甲、乙和丙3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2# 沙发
发表于 2005-8-14 09:09 | 只看该作者
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间更改为:
     城镇2小时
     农村为6小时
3# 板凳
发表于 2005-8-14 10:48 | 只看该作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是乙类传染病,但是按照甲类管理。
4
发表于 2005-8-14 11:29 | 只看该作者
补充一下:
传染病防止法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5
发表于 2005-8-15 11:25 | 只看该作者
为便于比较,我也来补充一下:
传染病原来有35种,现在37种,新增的为:SARS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列入乙类.
不变的为甲类,仍为两种:鼠疫 霍乱
乙类由原来的22种增加为25种,包括新增的2种(SARS和禽流感)、由原来的丙类升为乙类的2种:肺结核  新生儿破伤风,减少一种(斑疹伤寒)
丙类原来11种,现为10种:调为乙类两种,由乙类调来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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