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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之间] (豆豆听你讲故事)之(209)——面对医生第二天补下的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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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 17: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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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第二天补下的医嘱   护士怎么办?
  众所周知,在急诊留观室,监护病人必须按时测量,准确填写监护护理记录单。可是,偏偏就有这种情况出现:
2015年11月22日,22:23,患者以“自服白酒700ml伴意识障碍两小时”,现病史:患者于两小时前自饮白酒700ml,患者出现意识障碍,同学在宿舍自行观察,患者意识障碍加重,疾呼120求救。初步诊断:酒精中毒;诊疗措施:1、醒脑药物应用。2、保肝、护胃药物应用。3、对症支持治疗。4、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当晚医生把患者安置在急诊留观室留观,22:23临时医嘱:
1、纳洛酮针0.8mg iv st!
    2、昂丹司琼针8mg iv st!
3、0.9%氯化钠液250ml+泮托拉唑针80mg  ivgtt qd.
4、5%葡萄糖液500ml+醒脑静针30ml ivgtt qd.
5、5%葡萄糖液500ml+脂溶性维生素针3支+10%氯化钾针10ml ivgtt qd.
6、5%葡萄糖液500ml+还原型谷胱甘肽针2支 ivgtt qd.
    23:40临时医嘱:纳洛酮针0.8mg iv st!
    2015.11.23 6:05 临嘱:5%葡萄糖液500ml ivgtt qd.
8:10  患者经过一夜的用药治疗,仍意识模糊,未见清醒,且昨夜在宿舍有“误吸”,双肺有湿啰音,医生综合评估,与家属沟通,患者病情危重,有待进一步诊疗,后转往内科住院部进一步治疗,并于当天(23日)18:30意识清醒。
患者在急诊留观室留观一夜,只有一张输液临嘱单,未建急诊留观病历
23日,主管医生下夜班,回家休息。
24日,患者仍在内科病区住院治疗,为防万一,经主任指示,主管医生补记医嘱如下:
2015年11月22日22:30长嘱:
“按急诊科留观护理常规护理、一级护理、留陪1人、侧卧位,测T、P、R、BP 瞳孔、意识 q10 min,告病重……”
面对这薄薄的一张纸,当班护士怎么办?是配合医生,签名,补记护理记录(当然,这就是在造假),毕竟,10min一次的评估、监测T、P、R、BP 瞳孔、意识,也不是那么好编造的呀,还是索性一口回绝,拒绝配合,置之不理?
毕竟是在一个锅里搅勺子,护士该怎么办?
大神们,你给当班护士支个招呗?
2# 沙发
发表于 2015-12-1 20:36 | 只看该作者
感同身受,你们是急诊室这样我比较理解,因为我们注射室基本没有见过医嘱,儿科住院的患儿,我们输液就凭借医生写药袋子上作为医嘱,直到患儿出院我们都没见过病例。更不能签字,也无法核对医嘱,见医嘱时候应该是病人出院后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然后我们再一并签字。而且谁值班谁整理病例时把所有医嘱一个笔记签字下来。我是无语了,这是多少年来的破规矩,无法改变。这事总护士长科护士长都知道这事,久而久之多年来就这样拖拉着。我一直认为这是真的不可以的,第二天补医嘱补签字的现象是没有的。所以我看到z
版主说的你们那急诊室出现补医嘱签字的事,感同身受,按道理可以拒绝签字,但是事实又不可能那么较真。只能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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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板凳
发表于 2015-12-2 12:41 | 只看该作者
kaixindou1 发表于 2015-12-1 20:36
感同身受,你们是急诊室这样我比较理解,因为我们注射室基本没有见过医嘱,儿科住院的患儿,我们输液就凭借 ...

理想与现实,它们二者之间,永远有着那么长的差距!尽力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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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 15:19 | 只看该作者
zmdzfx 发表于 2015-12-2 12:41
理想与现实,它们二者之间,永远有着那么长的差距!尽力而为!

是啊,无论多大的差距,只要生存,必要适应,尽力而为之,将错误率降低最小,尽量好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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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5 19:56 | 只看该作者
点评
如此病重的昏睡不醒病人,急诊科医护人员怎么连留观病历也不建呢?这其中的医疗护理风险也太大了!
护理核心制度中《抢救工作制度》规定: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护士执行医嘱,除抢救医嘱外,电子医嘱,一定要医生打印出来,并手工签名,才是有效医嘱,这是铁的纪律。护理查对执行时,如果医嘱不齐全,护理可以不执行医嘱。
医护工作中要加强沟通,虽然医护之间要相互配合但也需要相互监督。护士长可指示当班护士,这个病历上的护理记录,当班护士无法配合,因为当夜值班医生没有下达10分钟一次的监测生命体征、神志、瞳孔的医嘱,护士也就没有按照这个医嘱执行,事后下的医嘱,即使护士配合医生去补,也只能是“造假”,护士长并就此事跟主任沟通,10分钟一次的生命体征监测也值得商讨。护士长、当班护士与主任、当班医生有沟通的必要,如此频繁的测量,如若生命体征稳定的话,有延长监测、记录时间的必要而不必无谓的加重护士工作量。
    纵观本案,不仅仅是护士按照这样的“医嘱”去补记护理记录,单纯的医护配合这么简单,当班医生护士不按时书写留观病历,它还牵涉到了护理管理、医院管理层面的问题。护士不仅不应该配合医生去补记,去“完成”这样的医疗护理文书,还应该上报给护士长,护士长就此向医院医务科、护理部说明护士的处境,这个案例已然牵涉到了医院系统管理层面,提到了医院管理问题,不是单一的医护配合问题了,问题应由医院层面去出头解决,最为合适,而不是单纯的护士去打医生的“小报告”,那么简单的小事
护士长若要确保护理安全管理,就应该将这个事情的前因后果,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护理部,护理部再与医务科沟通解决此案,医院层面,尤其是医务科护理部应该***相关管理制度,对急诊科医护人员明文规定:只要是入抢救室或留观室必须建立病历,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并且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执行情况,以及时修复医护工作中的漏洞,严格管理,及时完善医疗文书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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