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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药物性肝病的诊断非常困难。国内还没有诊断标准。国外诊断标准是基于比较充分的循证医学证据而制订的。非常严谨,在临床实践中具有借鉴价值。
药物性肝病的诊断可根据服药史、临床症状、血象、肝功能试验、肝活检以及停药后的效应做出综合诊断。诊断药物性肝前应了解:①用药史:发病前3个月内服过的药物,包括剂量、用药途径、持续时间及同时使用的其他药物。②肝病史:有无病毒性肝炎和其他原因肝病。③药物过敏史或过敏性疾病史。
以下几点对药物性肝病有帮助:
(1)给药后1-4周内出现的肝损害。
(2)可能伴有发热、皮疹、搔痒等肝外表现。
(3)周围血嗜酸粒细胞大于60%。
(4)有肝内胆汁淤积或肝细胞损害的临床或病理征象。
(5)各种病毒学指标均阴性。
(6)偶尔的再接触给药又发生肝损害。
药物性肝病立即停用有关可疑药物是最关键的步骤。但是如果某些病人的药物是不能停用的,甚至不能改用其他药物取代,此时应权衡利弊,通过减少剂量,改变用法等达到目的。对于一些严重的药物性肝病,仅仅停用相关的药物远远不够,这时的治疗包括:适当休息,加强营养,支持疗法,给予高蛋白、高糖低脂饮食,补充维生素C、B和E。特殊的药物引起的肝损害可用相应的解毒药物。应用还原型谷胱甘肽有利于药物的生物转化。
绝大多数病人停药后可恢复,发生临床和组织学的改善,快者仅需几周,慢者则需几年。少数发生严重和广泛的肝损伤,引起暴发性肝功能衰竭或进展为肝硬化,如不进行肝移植,将发生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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