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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曹景胜 于 2011-4-4 21:23 编辑
2010 年底卫计委***了诊所的新标准,和老标准有不同的就是增加了硬件的配备,增加了人工呼吸器,氧气瓶,开口器等,对于这些硬件的配备从理论上还能说的过去,其实在现实中是没有多大作用的,不过这些硬件的配备也是为了防止万一的,配备了也罢。最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三室的设置,治疗室和处理室均不少于10平米,诊所一般都有诊室和药柜之类的,这两样最少也要占用15 --20平米,加上这20 平米的标准,就不能保留观察室了。因为诊所的最少面积标准是40 平米的。总还有人行通道和卫生间 吧。如果诊所没有观察室,就不能输液了,不能输液还要治疗室干嘛呢? 我个人认为卫计委制定这个标准的官员肯定没有充分的市场调研,或者是在哪个大科研机构出来的理论家。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的诊所都是方便群众看病的最小医疗机构。 主要也就是看一些常见病和地方病。如果按照新标准来规划,大部分小规模诊所都要关门。我们的卫生主管部门应该研究怎样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怎样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做一点务实的创新。而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发一纸不合实际的所谓新“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