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25788|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普外科] 严重低钾、低钠、低氯、低镁血症的纠正与补液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10-7-12 2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严重低钾、低钠、低氯、低镁血症的纠正与补液
1、        低钾
低钾血症是临床上最常见的电解质紊乱之一,可损害心血管、神经肌肉等系统及影响酸碱平衡等。长期低钾还可引起肾损害,应引起临床医务人员的重视。严重低钾是指血钾<2.7mmol/L,此时可伴肌无力甚至肌麻痹、心律失常等,应立即静脉补钾。一般通过外静脉以低于40mmol/L(0.3%氯化钾)的浓度缓慢滴入,速度<15mmol/h。当重度低钾导致严重心律失常,尤其是发生阿—斯综合症、呼吸肌麻痹等情况时,可在心电监护下加快补钾,但绝不能直接静推10%氯化钾。一般日补钾量为40—80mmol(氯化钾3-6g)。严重低钾者在补钾过程中,若单输葡萄糖液,有使血钾降低之弊,输生理盐水则盐的入量很多,故将氯化钾溶于1/4张的盐溶液中静脉滴入为宜。
还应强调补钾的首要目标是使患者尽快摆脱低钾血症造成的生命威胁,而不要求快速纠正全部的钾缺。严重低钾者需补钾10—20天左右,才能使细胞内缺钾逐渐得以矫正。补钾治疗中也要注意病人的酸碱平衡状态,酸中毒可掩盖钾不足,碱中毒可加重低血钾。更要注意肾功能,即“见尿补钾”,肾功能不全者必须补钾时,应监测心电图和血钾等。
   
2、        低钠
          因血浆渗透压主要由血清钠浓度决定,故低钠血症常反应血浆渗透压降低,造成
      细胞内水肿,产生一系列临床症状,甚至威胁生命。临床上将血清钠<120mmol/L定
为重度低钠,应予以重视并补充。但需强调:低钠血症仅反应血浆钠浓度的降低,并非全部表示体内一定缺钠。处理中需要不同情况具体分析而定。
2.1 高容量性低钠(稀释性低钠):在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病综合征等常见。主要矛盾是水超负荷(有时合并钠超负荷)。治疗主要针对原发病,同时限水利尿,一般可逐步纠正。若病人出现严重临床表现,如昏迷、惊厥等,才给(3%-5%)高渗盐水,并加强利尿,应用拌利尿剂而非噻嗪类。
2.2 正常容量性低钠:可见于抗利尿激素分泌不当综合征等内分泌疾患所致的水潴留和轻度负钠平衡。先补高渗盐水,可回快纠正低钠状态并减轻细胞内水肿,同时利尿;病菌情好转后补生理盐水并限水。
2.3 低容量性低钠:严重呕吐、腹泻和大量用利尿剂所致,水钠同时丢失,且失钠>失水。应补充高渗盐水,同时依据脱水情况补充生理盐水等。
         应注意输高渗盐水时速度不宜过快,以提高血钠浓度2mmol/h为宜。一般血钠浓度达最低安全水平(120 mmol/L)时,即可改输生理盐水。
3、        低氯
       氯是细胞外液中的主要阴离子之一,其主要作用是维持细胞外液的电中性。低氯血症总是伴随着低钠血症或高碳酸血症,若氯的丢失伴随着同等程度钠丢失,临床呈低钠血症表现;若氯与氢同时丢失,则呈代谢性碱中毒,上述情况均称为原发性低氯血症,通过输生理盐水即可纠正。伴有低钾者补充氯化钾,补充应根据脱水、碱中毒程度及心、肾功能等综合判断。对于单纯继发性低氯血症(血浆Cl-降低毫摩尔数与Hco3-升高毫摩尔数相等),不需补钾,纠正Hco3-即可。
4、        低镁
        临床上低镁血症常与原发病或其他电解质紊乱相混或被掩盖,不易识别。当血
    清镁低于0.5 mmol/L时,常表现出神经肌肉和心脏等紧急或危重情况,需静脉补镁。
4.1   紧急情况   指缺镁致手足抽搐及精神神经症状者,应在30分钟内静滴硫酸镁2g,
    其后在12小时内现静滴5g。
4.2   危急情况   指缺镁致心律失常、有痉挛发作及谵妄、昏迷等严重表现者。应在5
    分钟内静脉推注硫酸镁2g,其后6小时内再静滴5g。
        除危急情况外,一般静脉补镁速度不应超过150mg/min,若快速静推硫酸镁可引起呼吸暂停、严重低血压和心跳骤停等严重不良反应,治疗过程中应注意监测,发生上述情况应静注钙剂拮抗之。

3 展开 喜欢他/她就送朵鲜花吧,赠人玫瑰,手有余香!鲜花排行

  • 哥们+3感谢支持!感谢分享!
收到3朵
2# 沙发
发表于 2010-7-14 21:0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3# 板凳
发表于 2010-8-8 17:2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4
发表于 2010-8-12 20:5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5
发表于 2010-8-15 11:30 |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8-18 19:56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4-4-26 18:56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