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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白癜风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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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4 1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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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白癜风治疗药物

【品名】驱虫斑鸠菊注射液;
【性状】本品为棕色澄明的液体;
【功能主治】熟化和清除异常粘液质,温肤着色。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用法用量】肌肉注射,一次2-4ml,每早1次,注射1小时后,配合太阳或照长波紫外光灯;
【注意事项】治疗期间尽量不食辛、发物。如:鱼虾、海鲜、牛奶、香菜等;
【规格】每支装2ml;
【贮藏】密封,避光;
【包装】2ml×5支/盒;
【有效期】二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652;

【药品名称】驱白巴布期片
【成份】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碳酸钙、羧甲基淀粉钠(速崩王)聚维酮K30、硬脂酸镁。
【性状】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黄灰色;气特异;味苦。
【功能主治】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性食物;
2、请按用法用量服用,若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规格】0.51/片
【贮藏】密封。
【包装】0.51×12/板×2板/盒
【有效期】暂定二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760

【药品名称】复方驱虫斑鸠菊丸
【成份】驱虫斑鸠菊、阿纳其根、干姜、合果藤根。
【性状】本品为黑色的小蜜丸;有特异的香气,味苦、辛。
【功能主治】熟化和清除异常粘液质,温肤着色。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4-6g,一日3次。
【注意事项】治疗期间尽量不食辛、发物,如:鱼虾、海鲜、鸡蛋、牛奶、韭菜、香菜等。
【规格】每丸重0.3g。
【贮藏】密封。
【包装】60g/瓶;药用PET塑料瓶装。
【有效期】二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5020018

【药品名称】白灵片
【主要成分】当归、黄芪、三七、红花、赤芍、牡丹皮、马齿笕、桃仁、防风、白芷、苍术。
【性状】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微香,味微苦。
【功能主治】活血化淤,增加光敏作用。用于白癜风。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同时使用外揉百灵酊涂患处,一日3次。三个月为一个疗程。
【注意事项】孕妇忌用。月经期口服减量或停服。
【贮藏】密封。
【包装规格】每瓶装96片,聚乙烯塑料瓶包装。
【有效期】二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2380

【药品名称】白灵酊
【主要成分】当归尾、红花、红花夹竹桃(叶)、马齿苋、苏木、没药、白芷、白帆。
【性状】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气微香。
【功能主治】活血化淤,增加光敏作用。用于白癜风。
【用法用量】涂擦患处,一日3次,三个月为一个疗程,同时服用百灵片。
【注意事项】1.本品为外用药,严禁口服。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烧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孕妇慎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贮藏】密封,置阴凉处。
【包装规格】每瓶装50毫升,聚乙烯塑料瓶包装。
【有效期】三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2384

【药品名称】白蚀丸
【主要成分】何首乌、灵芝、丹参、红花、补骨脂、蒺藜、甘草等。
【性状】本品为黑色的包衣浓缩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 色;味苦。
【功能主治】补益肝肾,活血祛瘀、养血驱风,用于治疗白癜风。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5克(约20丸),十岁以下小儿服量减半,一日三次。
【注意事项】孕妇禁用,在服药过程中,患部宜常日晒
【规格】每瓶装30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112
【温馨提示】国家药监局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9期):“警惕“白蚀丸”引起的肝损害”
  白蚀丸是由补骨脂、制首乌、灵芝、丹参、黄药子等药物组成的中药复方制剂,具有补益肝肾,活血祛瘀,养血驱风的作用,临床用于治疗白癜风。
  1988年至2005年6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有关白蚀丸的病例报告共8例,其中严重病例报告有肝损害7例。
  1978年至2005年6月,国内文献报道中有关白蚀丸的病例报告共3例,均为肝损害。
  典型病例:患者,男,24岁,因患白癜风在医生指导下服用白蚀丸2.5g,日三次,20余天后出现纳差,厌油腻。肝功能检查:TB 48.90μmol/L,DB 33.20μmol/L,ALT 1410.00 IU/L,AST 38.20 IU/L,AKP 232.00 IU/L,γ-GT 183.00 IU/L。结合病史诊断为药物性肝炎,停用白蚀丸,入院治疗,给予甘利欣、阿拓莫兰、诺宁等药物治疗,14天后查肝功能正常,出院。
  鉴于白蚀丸可引起肝损害,建议患者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使用过程中,严格控制剂量和疗程,避免超剂量、长期服用;同时,在治疗过程中注意肝功能监测。儿童、老年人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药品名称】丹芪和血片
【主要成分】补骨脂、制何首乌、麦冬、党参、黄芪、白术(炒)、茯苓、苍术(炒)、重楼、墨旱莲、紫草、蒺藜(炒)、香附、丹参、防风、甘草。
【功能主治】调和气血,滋补肝肾。用于气血不足、肝肾亏虚所致的白癜风。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片,一日2~3次,儿童酌减。
【规格】每片相当于原药材2.30g
【包装】48片/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925

【药品名称】乌龙散
【主要成分】红花、地龙、川龙、桃仁、黄芪、桂枝、重档、当归、龙胆草、降香、墨旱莲、苍术等21味
【性状】本品为褐色至棕褐色的粉未;气香、味微苦。
【功能主治】调和营卫,活血祛风,健脾益肾。用于营卫失和,淤血阻络。脾肾不足所致的白癜风。
【用法用量】温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禁忌】孕妇忌服
【规格】每袋装4g
【贮藏】密封、防潮
【包装】复合膜袋,4gX12袋
【有效期】二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429

【药品名称】甲氧***片
曾用名:8-甲氧补骨脂素片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分为甲氧***,化学名称为:8-甲氧基-呋喃香豆素。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药理毒理】1.药理:本品为光敏剂,使用本品并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可以产生以下光感活性:提高酪氨酸酶活性,促进表皮黑色素形成,促使毛囊中的黑色素细胞向表皮移动,从而使皮肤上出现色素沉着,用于治疗白癜风。抗表皮增殖作用。抑制牛皮癣(银屑病)等症的表皮细胞增生,使皮损消退。2.毒理:本品小白鼠口服LD50为394.9mg/kg±38.5mg/kg。在临床应用中剂量一般按0.5mg/kg或0.6mg/kg计算,是小白鼠口服LD50的1/790或1/660。临床用药后反复进行肝肾功能和血尿常规检查,无异常发现。
【药代动力学】本品口服约95%从胃肠道吸收,与血浆蛋白结合,与表皮细胞有较强的结合力。药物在肝脏代谢,24小时内95%的代谢物从肾脏排除。
【适应症】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用法用量】1.用法:口服,两小时后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每周至少2-3次(至少相隔48小时)。
2.剂量:白癜风,按体重0.5mg/kg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25mg-30mg,每周2-3次;银屑病,按体重0.6mg/kg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30mg-35mg,每周2-3次。
3.照光时间:a、日光照射(日晒),首次照射时间为15-25分钟,浅肤色一般为15分钟,中等肤色为20分钟,深肤色为25分钟,以后治疗可适当增加5分钟的照射时间;b、黑光照射,照射治疗时间为照射出现红斑反应时间的一半。
【不良反应】本品毒性较低。由于对光的耐受性差异,个别患者可能会出现皮肤瘙痒、红斑等光过敏症状,通常症状会慢慢减轻或消失,也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抗过敏药物。过度照射可引起发红、水疱等类似晒伤症状,此时需停药至症状消除后再使用。治疗时调整好照射的强度和照射时间可避免该症状发生。少数患者口服后可能出现轻微的恶心、头痛等不适反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服,或减少服用量,可减轻不适反应。
【禁忌】1.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2.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3.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配合光照治疗要调整好照射时间和照射强度。
2.照光治疗前后要注意对皮肤的保护,避免曝晒。
3.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4.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
5.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辛辣食物。
6.口服甲氧***片同时外用甲氧***溶液,疗效更显著,但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禁用。
【老年患者用药】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其他光敏性药物。本品与吩噻嗪类药物同用可加剧对眼脉络膜、视网膜和晶体的光化学损伤。
【药物过量】如药物过量时,在2-3小时内,导引呕吐,将患者移至暗室至少24小时,如发生意外的照射过度或曝晒日光,可将患者移至暗室至少24小时,如在24小时内出现Ⅱ度烧伤(显著红斑而无水肿),提示开始潜在的严重烧伤信号,应根据发生的范围和严重度进行烧伤的对症治疗。
【规格】5mg*60片×1瓶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有效期】两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药品名称】甲氧***溶液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分为甲氧***,化学名称为:8-甲氧基-呋喃香豆素。
【性状】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药理毒理】1.药理:本品<8-MOP>为补骨脂素的衍生物,为光敏剂与表皮细胞结合的本药,易被波长在320-400nm的长波紫外线激活,形成光加合物,产生光毒反应,抑制表皮细胞DNA合成及有丝分裂,表皮细胞更新速度减缓,从而对银屑病起治疗作用.光敏反应的结果还使黑素细胞中的酪氨酸酶活力增加,促使黑素形成;促使毛囊中的黑素细胞向表皮中移动,从而使皮肤上出现色素沉着,用于治疗白癜风.
2.毒理 本品小白鼠口服LD50为394.9mg/kg+-38.5mg/kg.在临床应用中计量一般按0.5mg/kg计算,是小白鼠口服LD50的1/790.临床用药后反复进行肝肾功能和血尿常规检查,均无异常发现.
【药代动力学】本品口服约95%从胃肠道吸收,与血浆蛋白结合,与表皮细胞有较强的结合力.光敏作用在服药后1.5~3小时达到高峰,可持续8小时.药物在肝脏代谢,24小时内95%的代谢物从肾脏排出。
【适应症】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用法用量】外用1.0.2%8-MOP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用棉签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
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3. 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不良反应】配合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庖、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禁忌】1.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4.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禁用
【老年患者用药】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其他光敏性药物。本品与吩噻嗪类药物同用可加剧对眼脉络膜、视网膜和晶体的光化学损伤。
【药物过量】如药物过量时,在2~3小时内,导引呕吐,将患者移至暗室至少24小时,如发生意外的照射过度或曝晒日光,可将患者移至暗室至少24小时,如在24小时内出现2度烧伤(显著红斑而无水肿),提示开始潜在的严重烧伤信号,应根据发生的范围和严重度进行烧伤的对症治疗。
【规格】0.2%
【贮藏】密闭,遮光,在阴凉处保存。
【包装】塑料瓶装,25ml/瓶30ml/瓶。
【有效期】暂定2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5623
【温馨提示】补骨脂素属于呋喃香豆素类,补骨脂素及其衍生物是光毒物质,并不能直接产生黑素,可特异性吸收紫外线而产生光生物学效应以达到治疗目的。目前认为该法治疗白癜风的机理为:①增强皮肤对紫外线的效应,增加表皮黑素细胞的密度,将还原黑素氧化成黑素,并促使其扩散;②通过皮肤炎症反应破坏皮肤中的巯基化合物, 激活酪氨酸酶的活性, 使黑素合成及转运增加,恢复色素;③**角质形成细胞释放促黑素细胞生长因子,使表皮或毛囊中剩余的黑素细胞增殖;④消除黑素细胞上白癜风相关抗体的表达, 阻断对黑素细胞的破坏[3-4]。目前使用的有8-甲氧基补骨脂素(8-MOP)和4,5,8-三甲基补骨脂素(TMP),8-MOP是从生长于地中海区域的一种植物——大阿美中提取的,而TMP则于1960年由人工合成。对皮损广泛的成人患者,一般采用内服法, 服药后进行长波紫外线照射; 对皮损少的成人和儿童患者,局部外用药后进行长波紫外线照射, 以产生红斑为度。白癜风表皮内黑素细胞完全消失,但毛囊外根鞘内无功能黑素细胞仍然存在,其数量和分布与正常相近。白癜风恢复时,表皮内出现新生有功能黑素细胞,毛囊外根鞘内无功能黑素细胞较正常和白癜风时明显增多,而且出现了有功能黑素细胞。恢复过程首先开始于毛囊中下部,药物可能**毛囊外根鞘内无功能黑素细胞,使其分裂增殖,并沿毛囊外根鞘表面向上移行,进入表皮。在其移行过程中,黑素细胞功能和形态逐渐成熟,多巴反应由弱到强,分支增多延长。进入表皮后,黑素细胞以毛囊孔为中心继续向周围扩展,形成临床上所见的毛囊孔性色素小岛。由于本类外用药物**性较大,因此进行期白斑忌用,以免由于诱发同形反应而使皮损扩大甚至泛发全身。一般适用于静止期和消退期的白癜风患者。毒副作用有食欲减退、贫血、白细胞减少及中毒性肝损害。糖尿病、肝脏病和对光敏感的疾病(如卟啉病、红斑狼疮等)患者禁用。此外,还可导致眼损伤和皮肤癌,应注意眼睛的保护,避免强烈的紫外线照射。

【药品名称】白癜风丸
【成份】蒺藜,黄芪,丹参,桃仁,白鲜皮,红花,乌梢蛇,紫草,香附,龙胆等15味.
【性状】本品为白色的包衣浓缩丸,除去包衣后显黑褐色,味苦
【功能主治】益血行滞,活血解毒,利湿消斑,驱风止痒。用于白癜风
【用法用量】口服1次6丸,一日2次或遵医嘱,
【规格】每10丸重2克
【贮藏】密闭,防潮
【包装】铝塑,30丸/板
【有效期】两年
【批准文号】很多

【药品名称】白癜风胶囊
【主要成分】补骨脂,黄芪,蒺藜,红花,乌稍蛇,当归,川芎,香附,白鲜皮,紫草等15味.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或棕褐色粉末,味辛,微苦.
【功能主治】益气行滞,活血解毒,利湿消斑,驱风止痒,用于白癜风.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3--4粒,一日2次.
【规格】每粒装0.45g
【贮藏】密闭,置干燥处。
【包装】铝塑,12粒*1板。
【有效期】暂定18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4024
【温馨提示】据人民网报道:吉林省银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银象牌白癜风丸因违法发布广告10次以上而被列入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黑名单。专家忠告:白癜风的治疗方法的选择与其分期、分型关系密切,其药物也都是处方药,治疗药物和方法的选择是专科医生经验和技术的结晶,并非患者所能。所以,患者应当走出治疗上的误区,不要轻信“包治”、“根治”白癜风的夸大宣传和道听途说,一定要选择正规专业的医疗机构就诊;切不可听信广告、随便用药。

【药品名称】桃红清血丸
【成份】蒺藜(炒)、紫草、降香、拳参、白薇、桃仁(炒)、红花、制何首乌、甘草、苍术(炒)、龙胆、白药子、海螵蛸。
【性状】本品为灰黄色至棕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苦。
【功能主治】调和气血,化瘀消斑。用于气血不和,经络瘀滞所致的白癜风。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5G(15丸),一日2次,或遵医嘱。
【规格】每30丸重5G
【包装】5g(30丸)*3板,铝塑泡罩包装。
【注意事项】孕妇慎服
【有效期】1.5年
【贮藏】密封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334
【温馨提示】据山东、陕西等地药监部门获悉:吉林省郑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桃红清血丸"处方药品在山东、陕西等地市多家媒体长时间、大篇幅发布违法广告。山东、陕西药监部门与全国各地80多个药监部门进行案件协查,查办了桃红清血丸夸大疗效违规违法事宜,并决定,对这一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在该地市停播广告,暂停"桃红清血丸"的消瘦。

【药品名称】复方卡力孜然酊
【成份】驱虫斑鸠菊、补骨脂、何首乌、当归、防风、蛇床子、白鲜皮、乌梅、白芥子、丁香。
【性状】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气芳香。
【功能主治】具有温肤散寒,祛风燥湿、舒经活络、活血化瘀及清除异常粘液质之功效,改善病灶部位皮肤的微循环,直接补充微量元素,增加皮肤的光敏作用,激活酪氨酸酶活性,促进皮肤中黑色素的合成。用于治疗白癜风(白热斯)。
【用法用量】外用适量,涂搽患处。将患处揉搓后涂抹,一日3~4次,涂药后继续轻轻揉搓至白斑发红为止。涂药30分钟后应日光或长波紫外线(黑光)照射,每日1~2次,照射时间开始1~5分钟,以后每次增加1至数分钟,每次照射时间以白斑发红为度。疗程:3个月为一个疗程。
【不良反应】临床未发现有系统性全身性不良反应,偶有局部皮肤发红、发痒、肿胀等反应。停药或减少用药后可迅速消退。
【注意事项】1、外用制剂,禁止口服和用于皮肤破损处。勿涂于正常皮肤上。
2、少数患者如出现红、肿、痒反应可在使用前用适量白酒稀释或脱敏后使用。严重时应停药,待症状消退后继续用药。
3、避免日光曝晒。曝晒、照射时间过久或用药过量可能引起水疱,如有水疱,应停止用药对症处理,待水疱痊愈后继续用药。
4、过敏体质者慎用。
【规格】每瓶50ml
【贮藏】密闭、避光。
【包装】药用液体塑料瓶。
【有效期】三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5020003

【药品名称】消白软膏
【成分】羊脂、蛋黄、丁香、黑种草子、黑芝麻、芥子、阿育魏实。
【性状】本品为淡黄色的软膏;具特异的香气。
【功能主治】维医:清除局部异常粘液质,散寒利湿。用于白癜风。
中医:祛风利湿,调和气血。用于风湿阻络,气血不和所致的白癜风。
【用法用量】外用,膏体适量涂于患处;可配合局部搓**或配合日光浴或紫外线照射。
【规格】每瓶装40g,药用塑胶管。
【贮藏】密闭,避光。
【有效期】1.5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383

【药品名称】祛白酊
【成份】人参、黄芪、制何首乌等。
【性状】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久置后可有微量沉淀;气微香。
【功能主治】祛风通络,调和气血。用于气血失和,风邪袭表所致白癜风。
【用法用量】外用,涂擦患处,一日2次。擦药半小时后进行日光照射,每日累计日晒2小时,三个月为一疗程。
【注意事项】1.患处皮肤破损者慎用。
2.酒精过敏或过敏体质者禁用。
3.严禁口服。
【规格】每瓶(1)50ml(2)100ml
【贮藏】密封,置阴凉处。
【包装】塑料瓶
【有效期】二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448

【药品名称】复方白芷酊
【成分】防风、补骨脂、白芷、蒺藜、马齿苋、栀子、甘草、蛇床子、冰片、秦艽。
【性状】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久置可有少量沉淀;气香。
【功能主治】祛风,活络,消斑。适用于气血失和引起的白癜风。
【用法用量】外用,取适量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1~2次。
【规格】每瓶50ml
【贮藏】密闭,避光。
【包装】50ml/瓶,聚乙烯塑料瓶。
【有效期】二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555

【药品名称】白丹搽剂
【成分】菝葜、白芷、丹参、红花、鸡血藤等。
【性状】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
【功能主治】祛风除湿,活血解毒。适用于外感风邪、湿毒阻络,经络失和所致的白癜风。
【用法用量】外搽患处,一日三至四次,连续搽两天后需清洗一次。
【产品规格】50ml×2瓶
【产品包装】120盒
【储藏】密闭,保存
【有效期】二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号B20021077

【药品名称】他克莫司软膏
【处方组成】每克本品含他克莫司0.03%或0.1%(w/w),软膏基质为矿物油、石蜡、碳酸丙烯酯、白凡士林和白蜡。
【性状】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软膏。
【适应症】本品适用于因潜在危险而不宜使用传统疗法、或对传统疗法反应不充分、或无法耐受传统疗法的中到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作为短期或间歇性长期治疗。0.03%和0.1%浓度的本品均可用于*,但只有0.03%浓度的本品可用于2岁及以上的儿童。
【用法与用量】 0.03%和0.1%他克莫司软膏在患处皮肤涂上一薄层本品,轻轻擦匀,并完全覆盖,一天两次,持续至特应性皮炎症状和体征消失后一周。封包疗法可能会促进全身性吸收,其安全性未进行过评价。本品不应采用封包敷料外用。
儿童0.03%他克莫司软膏在患处皮肤涂上一薄层本品,轻轻擦匀,并完全覆盖,一天两次,持续至特应性皮炎症状和体征消失后一周。封包疗法可能会促进全身性吸收,其安全性未进行过评价。本品不应采用封包敷料外用。
【禁忌症】对他克莫司或制剂中任何其他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局部症状,如皮肤烧灼感(灼热感、刺痛、疼痛)或瘙痒。局部症状最常见于使用本品的最初几天,通常会随着特应性皮炎受累皮肤好转而消失。应用0.1%浓度的本品治疗时,90%的皮肤烧灼感持续时间介于2分钟至3小时(中位时间为15分钟)之间,90%的瘙痒症状持续时间介于3分钟至10小时(中位时间为20分钟)之间。不推荐使用本品治疗Netherton综合征患者,因为可能会增加他克莫司的全身性吸收。本品对弥漫性红皮病患者治疗的安全性尚未建立。
【患者须知】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接受下列信息和指导:1.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本品。本品仅供外用。和任何外用药一样,患者或护工在用药后应洗手,如果手部不是治疗区的话。
2.在使用本品期间,患者应减少或避免自然阳光或人工太阳光(UVA/UVB治疗)。
3.患者不应将本品用于处方以外的疾病。
4.患者应向医生报告不良反应的症状。
5.沐浴或淋浴后应等皮肤完全干燥后再应用本品。
6.0.03%浓度的本品可用于2岁及以上的儿童患者。
【规格】10g:3mg(0.03%);10g:10mg(0.1%)
【贮藏】室温25℃保存;允许的温度范围是15-30℃。
【有效期】30个月
【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H20040735;H20040736
【温馨提示】他克莫司又名FK506, 有强的免疫抑制作用,其作用机理为:T淋巴细胞是他克莫司作用的主要靶细胞,他克莫司是通过与胞内的FK结合蛋白结合形成复合物,抑制T细胞活化基因的产生(对干扰素-γ和IL-2等淋巴因子的mRNA 转录有抑制作用) , 同时还抑制IL-2受体的表达,进而抑制细胞增殖的信号传导通道而抑制T淋巴细胞的免疫活性,此外他克莫司还能抑制多种炎症因子的释放。系统用药已较广泛地应用于抑制人体器官移植后的免疫排斥反应,也在各种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治疗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系统性用药治疗皮肤病已经获得了一定的成功,但其严重的全身不良反应限制了它的应用。近年来,随着其外用制剂的产生,拓展了它在皮肤科应用的领域。一项外用0.1%他克莫司和0.05%丙酸氯倍他索软膏治疗白癜风患儿的随机双盲试验中显示, 经过2个月的治疗, 他克莫司和丙酸氯倍他索软膏的有效率分别为41.3%和49.1% , 而前者没有产生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的不良反应。
    其他常用的免疫调节剂类药物有左旋咪唑(每天50mg, 每周连服2 天)、转移因子(连服3~6个月)、多抗甲素(每天10mg, 连续服用2个月)、异丙肌苷、环孢素A和胸腺素等。适用于治疗进展期或者进展缓慢的白癜风,与糖皮质类固醇激素联合使用效果更好。

【药品名称】盐酸氮芥酊
【成份】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氮芥,其化学名为N-甲基-(2-氯乙基) -2-氯乙胺盐酸盐。
【性状】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功能主治】用于白癜风。
【用法用量】每次用脱脂棉或毛刷轻涂患处,每日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用药过程中患处黑,变红属正常现象。
2、在用药过程中如发现病人有过敏现象(肿,痒),可在本药液中,加入盐酸异丙嗪注射液(2ml:50mg)3-5支进行脱敏治疗,如能脱敏,则继续使用,否则停止使用。每次用后密闭。
3、在治疗面部白癜风时,应小心轻涂,防止药液接触眼、口等器官。
4、如药液变黄色,即停止使用。
【规格】50ml:25mg
【有效期】暂定2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温馨提示】氮介治疗白癜风的机制可能是氮介在人体内形成乙烯亚氨基, 与巯基结合, 激活酪氨酸酶, 加速黑素的形成。氮介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接触性皮炎, 在该药中加入0.5%的氢化可的松可减轻皮炎反应并可提高有效率。本药局部反应较强,常因其光敏反应而使白斑扩大、蔓延,故只宜用于稳定期或好转期白斑,慎用于进展期白斑。近年来因局部使用该药接触性皮炎发生率高且有增加致癌的危险性,已很少使用。

【药品名称】敏柏宁(原名:敏白灵)由法国康密迪加大药厂生产,分为片剂和酊剂两种剂型。
【成份】主要成分为8―甲氧基补骨脂素,简称8-MOP,属呋喃香豆素类化合物。
【功能主治】白癜风,银屑病。
【片剂用法用量】 初服1片/天,渐增至2-4片/天,服药后2-3小时照射阳光或波长紫外光线《320-380mm U.V.A》,初照时间10-15分钟,然后根据皮肤耐力每次增加5分钟。直至半小时,最多不过一小时。每周治疗2-3次,巩固治疗期每周一次,照射时间半小时。
治疗白殿风,口服与外用配合使用,疗效会更佳。(外用方法参见敏柏宁酊剂使用说明书)
口服后2-4小时血中达最高浓度,此时光敏作用最强,以后逐渐减退,6~8小时后恢复正常。敏白灵在肝内代谢,在尿中排出,24小时排出90%。
【注意事项】1.本药是强力之光敏药物,只能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服用药物后,白天需配戴眼罩或能完全遮蔽紫外线的太阳眼镜。
3.由于照射光线太强烈,照射时间过久或用药过量引起皮肤变成深红色或起水泡,应停药数日,直至以上症状消失。
4.治疗期间不宜食酸橙,无花果,香菜,芥末,胡萝卜,芹菜等具有光敏作用的蔬菜,水果及具有光敏作用的药物,如磺胺等。
【不良反应】1.有少数患者服药以后,可能出现恶心等肠胃反应,与牛奶或食物同服可以减轻症状。
2.偶有头痛,头晕,皮肤搔痒,精神抑郁,神经质和失眠等不良反应。
3.紫外线超量超时照射后,会引起红斑,水疱,大疱,疼痛和脱屑,停药后可恢复。
4.服药后应注意在白天戴眼罩或能完全遮蔽紫外光线的太阳眼镜,以避免晶体受损,引发白内障。
5.有个别患者治疗后会有雀斑,小痣出现,或者有可能出现色素沉着。
【禁忌症】1.严重肝及肾功能不健全者慎用。
2.红斑狼疮症,红细胞生成性卟啉病和着色性干皮病及其他光敏疾病患者。
3.以往有皮肤癌患者。
4.以往曾使用含砷药物或放射治疗的患者。
5.严重的心脏病或高血压患者。
6.妊娠期。
7.年龄在18岁以下的患者。
【规格包装】10毫克/片 ,30片/瓶
【储藏条件】密封、干燥、避光。
【外用(酊剂)用法用量】初期治疗需用75%的酒精稀释4-5倍后使用,随着皮肤对药物的耐受,可稀释至2-3倍后使用,用棉花棒或毛笔涂在患处上,尽量不涂到患处以外的部位。1-2小时后,照射阳光或紫外线(320-380mmUVA)。初照时间为0.5-1分钟。以后每周增加1分钟,出现明显红斑反应时,不再增加照射时间。隔日或每日治疗一次。外用与内用配合使用,疗效更佳。(内服方法参见敏柏宁片剂说明书)
【注意事项】1.本药是强力之光敏药物,只能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照射治疗后应清洗患处,并遮盖治疗部分,以免过度阳光或紫外线的照射。
3.由于照射光线太强烈,照射时间过久或用药过量引起皮肤变成深红色或起水泡,应停药数日,直至以上症状消失。
4.治疗接近眼部时,应戴眼罩或能完全遮蔽紫外光线的太阳镜。
【不良反应】1.紫外线超量超时照射后,在涂药部位会引起红斑,水疱,大疱,疼痛和脱屑,停药后可恢复。
2.当治疗接近眼睛部位时,应避免药液进入眼内,并注意在白天戴眼罩或能完全遮蔽紫外光线的太阳镜,以避免晶体受损,引发白内障。
3.有皮肤搔痒,服用抗过敏药可以缓解。
4.有个别患者治疗后,在皮损部位或周边可能出现高色素沉着,但停药后可以恢复。
【禁忌症】1.严重肝及肾功能不健全者慎用。
2.红斑狼疮症,红细胞生成性卟啉病和着色性干皮病及其他光敏疾病患者。
3.以往有皮肤癌患者。
4.以往曾使用含砷药物或放射治疗的患者。
5.严重的心脏病或高血压患者。
6.妊娠期。
7.儿童不宜使用。
【包装规格】本品含0.75%8-甲氧补骨脂素24毫升/瓶
【储藏条件】密封、干燥、避光。
【温馨提示】1、敏柏宁(原名:敏白灵)的有效成分与国内的甲氧***片、溶液的主要成分一致;
2、补骨脂素属于呋喃香豆素类,补骨脂素及其衍生物是光毒物质,并不能直接产生黑素,可特异性吸收紫外线而产生光生物学效应以达到治疗目的。目前认为该法治疗白癜风的机理为:①增强皮肤对紫外线的效应,增加表皮黑素细胞的密度,将还原黑素氧化成黑素,并促使其扩散;②通过皮肤炎症反应破坏皮肤中的巯基化合物, 激活酪氨酸酶的活性, 使黑素合成及转运增加,恢复色素;③**角质形成细胞释放促黑素细胞生长因子,使表皮或毛囊中剩余的黑素细胞增殖;④消除黑素细胞上白癜风相关抗体的表达, 阻断对黑素细胞的破坏[3-4]。目前使用的有8-甲氧基补骨脂素(8-MOP)和4,5,8-三甲基补骨脂素(TMP),8-MOP是从生长于地中海区域的一种植物——大阿美中提取的,而TMP则于1960年由人工合成。对皮损广泛的成人患者,一般采用内服法, 服药后进行长波紫外线照射; 对皮损少的成人和儿童患者,局部外用药后进行长波紫外线照射, 以产生红斑为度。白癜风表皮内黑素细胞完全消失,但毛囊外根鞘内无功能黑素细胞仍然存在,其数量和分布与正常相近。白癜风恢复时,表皮内出现新生有功能黑素细胞,毛囊外根鞘内无功能黑素细胞较正常和白癜风时明显增多,而且出现了有功能黑素细胞。恢复过程首先开始于毛囊中下部,药物可能**毛囊外根鞘内无功能黑素细胞,使其分裂增殖,并沿毛囊外根鞘表面向上移行,进入表皮。在其移行过程中,黑素细胞功能和形态逐渐成熟,多巴反应由弱到强,分支增多延长。进入表皮后,黑素细胞以毛囊孔为中心继续向周围扩展,形成临床上所见的毛囊孔性色素小岛。由于本类外用药物**性较大,因此进行期白斑忌用,以免由于诱发同形反应而使皮损扩大甚至泛发全身。一般适用于静止期和消退期的白癜风患者。毒副作用有食欲减退、贫血、白细胞减少及中毒性肝损害。糖尿病、肝脏病和对光敏感的疾病(如卟啉病、红斑狼疮等)患者禁用。此外,还可导致眼损伤和皮肤癌,应注意眼睛的保护,避免强烈的紫外线照射。
3、据新特药房药讯报道:关于“敏柏宁”的敬告通知
近来,有多位病友在购买了国内各种各样的“敏柏宁”使用,出现各种不良反应后前来咨询,并要求辨别真假。经本药房(向国家有关部门)查询:法国康密迪加大药厂生产的敏柏宁(8―甲氧基补骨脂素)原来的进口注册证号于2003年已过期,由于新的进口注册证号至今尚未申请成功,国内现暂无此药消瘦。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基础数据库查询。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八条对于假药的定义为:
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消瘦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消瘦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近期咨询结果:进口注册批文正在办理中。

【药品名称】补骨脂注射液
【成份】补骨脂
【性状】本品为棕色至红棕色的澄明液体。
【功能主治】温肾扶正。用于治疗白癜风、银屑病(牛皮癣)。
【用法用量】肌肉注射,一次2ml,一日1~2次,10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注意事项】在治疗白癜风时,注射后1小时左右,患部配合照射人工紫外线1~10分钟或日晒5~20分钟;局部如出现红肿、水疱,应暂停用药;用药后偶见头晕、血压升高;高血压者慎用;孕妇忌用。
【规格】每支装2ml
【贮藏】密闭,避光保存。
【包装】玻璃瓶装。
【有效期】暂定2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2361
【温馨提示】补骨脂素属于呋喃香豆素类,补骨脂素及其衍生物是光毒物质,并不能直接产生黑素,可特异性吸收紫外线而产生光生物学效应以达到治疗目的。目前认为该法治疗白癜风的机理为:①增强皮肤对紫外线的效应,增加表皮黑素细胞的密度,将还原黑素氧化成黑素,并促使其扩散;②通过皮肤炎症反应破坏皮肤中的巯基化合物, 激活酪氨酸酶的活性, 使黑素合成及转运增加,恢复色素;③**角质形成细胞释放促黑素细胞生长因子,使表皮或毛囊中剩余的黑素细胞增殖;④消除黑素细胞上白癜风相关抗体的表达, 阻断对黑素细胞的破坏[3-4]。目前使用的有8-甲氧基补骨脂素(8-MOP)和4,5,8-三甲基补骨脂素(TMP),8-MOP是从生长于地中海区域的一种植物——大阿美中提取的,而TMP则于1960年由人工合成。对皮损广泛的成人患者,一般采用内服法, 服药后进行长波紫外线照射; 对皮损少的成人和儿童患者,局部外用药后进行长波紫外线照射, 以产生红斑为度。白癜风表皮内黑素细胞完全消失,但毛囊外根鞘内无功能黑素细胞仍然存在,其数量和分布与正常相近。白癜风恢复时,表皮内出现新生有功能黑素细胞,毛囊外根鞘内无功能黑素细胞较正常和白癜风时明显增多,而且出现了有功能黑素细胞。恢复过程首先开始于毛囊中下部,药物可能**毛囊外根鞘内无功能黑素细胞,使其分裂增殖,并沿毛囊外根鞘表面向上移行,进入表皮。在其移行过程中,黑素细胞功能和形态逐渐成熟,多巴反应由弱到强,分支增多延长。进入表皮后,黑素细胞以毛囊孔为中心继续向周围扩展,形成临床上所见的毛囊孔性色素小岛。由于本类外用药物**性较大,因此进行期白斑忌用,以免由于诱发同形反应而使皮损扩大甚至泛发全身。一般适用于静止期和消退期的白癜风患者。毒副作用有食欲减退、贫血、白细胞减少及中毒性肝损害。糖尿病、肝脏病和对光敏感的疾病(如卟啉病、红斑狼疮等)患者禁用。此外,还可导致眼损伤和皮肤癌,应注意眼睛的保护,避免强烈的紫外线照射。

【药品名称】盖百霖
【主要成分】主要由天然植物提取精华、活肤因子、保湿剂、润肤剂、纳米天然色素、天然香料等组成。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浅色皮肤及白癜风等引起的皮肤白斑的遮盖,使皮肤色泽自然。
【用法用量】外涂1.洗净患处。2.用合适的工具将盖百霖涂于患处,根据肤色,调整涂抹遍数,直至满意。
【注意事项】1.切忌将笔刷直接深入瓶中蘸取液体,否则会污染产品,影响产品的使用周期。
2.切勿用棉签或其他吸水性强的用具涂抹,否则会涂抹不均且形成浪费。
3.肤色偏黑的病友可以选择加黑型使用。
4.本品可以单独使用,配合其他防水型盖百霖一起使用,效果更佳。
5.本品涂于患处,可保留一天,流汗及少量沾水所受影响不大,但是用清水强力搓洗可以洗净。
【规格】50ml
【贮藏】请于阴晾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24个月
【温馨提示】盖百霖是卫妆产品,属于遮盖剂,不是药品。而该类化妆品和外用染料可用于遮盖脱色斑或斑片,特别是可见部位损害如面、颈、手等。如二羟基丙酮,能与白癜风最表层皮肤蛋白质氨基酸上的游离氨基结合,通过缩聚形成一种深于白斑,类似正常皮肤颜色的蛋白黑素,均匀遮盖在白斑皮肤上。也可用新鲜核桃皮取汁外涂,但外用染料需不定期进行,虽然无副作用,但不适合活动期白癜风和泛发性白癜风,其最大的问题是要与肤色匹配。

[ 本帖最后由 超哥 于 2007-11-4 20:39 编辑 ]
2# 沙发
发表于 2007-11-4 12:57 | 只看该作者
辛苦了。
3# 板凳
发表于 2007-11-4 18:11 | 只看该作者
:@ :@ :@
4
发表于 2007-11-4 18:16 | 只看该作者
请删除广告成分,保留专业知识.

[ 本帖最后由 tiandou1975 于 2007-11-4 21: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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