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2890|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求助与解答] 医生,我这是病吗?

 关闭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06-6-16 19: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1、在我JJ的包皮系带两侧各有2到3个白色透明的小疙瘩(针尖大小),已经有8年了,不疼也不痒,也没有变大,请问这是什么东西呢?
2、我喜欢**,而且次数比较频繁,一周4-5次,还没有结婚,这疙瘩会不是和**有关呢?
3,还有,以后结婚,这疙瘩对性生活会有影响吗?
2# 沙发
发表于 2006-6-16 20:00 | 只看该作者
我无话说了,你要是早几年看,你都能看到
                       你要是看别个的,别个也有。
3# 板凳
发表于 2006-6-17 00:33 | 只看该作者
请上传图片看看/
4
发表于 2006-6-17 09:29 | 只看该作者
是皮脂腺。。。。。。。。。。。。。。。
5
发表于 2006-6-17 22:41 | 只看该作者
考虑是珍珠疹
6
发表于 2006-6-18 19:29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特别像珍珠疹,这个东西是性病吗,会传染吗?
7
发表于 2006-6-18 19:36 | 只看该作者
谁有这方面的详细资料发点帖子阿
谢谢
8
发表于 2006-6-22 11:30 | 只看该作者
尖锐湿疣**珍珠疹,见于男性**边缘,为同肤色的,均匀一致的排列整齐的小米粒大小的丘疹,无炎症反应,无任何自觉不适感,此为珍珠疹,如做醋酸白试验为阴性,也就是5%的醋酸液涂抹后不发白。这种情况见于青春发育后的男性,是完全正常的现象,不需治疗,不必恐慌,但也有个别地方将此种现象误认为湿,又做激光又服药是不对的健康
9
发表于 2006-6-22 11:34 | 只看该作者
**珍珠疹是一种良性的皮肤病变,对身体没有影响,一般不用治疗,也没有什么药物可以治疗。需要的话,可以到医院用激光打掉。
10
发表于 2006-6-22 11:47 | 只看该作者
 1.病因及发病率

  引起**珍珠状丘疹的病因及发病率尚未明了。有学者认为本病症属于一种生理发育的异常。也有学者认为与包皮过长有关,如陈雪等调查发现男性青年中包皮过长者**珍珠状丘疹的发病率明显高于包皮正常者。还有学者认为该病症可能与HPV感染有关,但Ferenczy等和张开金等检测了病变组织中HPV,结果无HPV。作者观察认为患者包皮过长、局部卫生状况差、冠状沟分泌物及污垢的长期**或其他因素如感染等引起的局部红肿等炎性反应可能是造成本病症的直接原因。

  **珍珠状丘疹的发病率各家报告不一。国外报道在正常男性人群中本病症为8.3%-30.1%。国内陈凤岗等调查在239例男性(不包括包茎与性病患者)中发现159例,发病率为66.53%。张开金等在917例中发现220例,发病率为24%。陈雪等在2037名婚前体检的男性青年中发现786例,发病率为37.92%。作者在性病门诊中调查276例,发现109例,发病率为39.49%。这些调查结果均表明**珍珠状丘疹在临床上是一种常见的病症。

  2.临床表现

  **珍珠状丘疹多见于20-30岁左右的男性。损害主要发生在**的边缘与冠状沟交界处和/或系带处。损害为1-3mm大小的丘疹,位于系带两侧损害较大。丘疹顶端圆而光滑,有个别丘疹呈毛状或丝状。丘疹多互不融合,多密集排列呈一行或多行,在**背侧明显,可部分或完全环绕**。损害颜色多为珍珠状白色,少数为淡红色、肤色,部分可出现轻度红肿。无压痛、无破溃,且患者无自觉症状。

  3.组织病理学检查

  **珍珠状丘疹的组织病理学检查表现有角化过度,表皮轻中度增生,基底层正常,真皮内胶原纤维略有增生、致密,真皮**毛细血管有不同程度增生、扩张,周围有少量淋巴细胞浸润,无凹空细胞。

  4.鉴别诊断要点

  **珍珠状丘疹与尖锐湿疣鉴别诊断要点在于前者损害局限于**的边缘,损害数目较多,为珍珠状乳白色丘疹,表面光滑,损害随病程延长不增大,醋酸试验阴性;而后者损害不限局于**的边缘,多单个散在,损害较大,表面不光滑,且多呈菜花状,随病程延长逐渐增大,醋酸试验阳性,组织病理检查见凹空细胞。

  5.治疗原则

  **珍珠状丘疹属于一种良性病症,有的人持续一定时间后可消退,有的人可持续数十年无变化。应该病症无传染性,而且不碍健康,故不需要处理。但为了预防该病症加重,患者要注意局部清洁卫生,保持干燥环境是十分重要的。若患者要求治疗时可选用激光疗法、冷冻疗法或外涂腐蚀性药物去除,但要切记避免损伤过度引起疤痕而造成病人的痛苦。对有些患者来说去除这些损害后可能再发。

评分

参与人数 1贡献分 +1 收起 理由
蓝风 + 1 感谢你热心帮助其他 .

查看全部评分

11
发表于 2006-6-22 13:06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有,不住知道是不是楼上说的这种情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6-7-8 08:38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