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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医学] 犬咬伤的处理!~希望斑竹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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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10: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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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咬伤后2小时就诊,在皮防所注射狂犬疫苗和局注免疫球蛋白。查体:左手大鱼际及背面见约3*2CM大贯通伤,左手指活动正常,甲床红润,清创时20ML注射器冲洗,见液体贯穿,止血钳放置引流条时未能完全穿过,两边伤口各放置一条引流条引流。4天后再次来换药,见纱布血性分泌物及引流条有透明液性分泌物,伤口周皮肤红(约3MM宽),换药时依然采用冲洗清创,见液体贯穿,无脓性及血性。(前几天清创情况我不清楚,因为没上班)
请问我这种清创方法是否正确?有没有这方面的文献?
请各位路过高人赐告,谢谢!!~~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我想请问下被人侮辱拉,但是我没录音那些有力证据,如果我想**他的话能 不能赢?(有证人)
2# 沙发
发表于 2009-1-27 22:58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卫生局的犬伤指南中未写到对贯穿伤还需引流的!既然是贯穿伤那本身伤口处又开扩又通畅!没必要用引流条。犬伤病人
3# 板凳
发表于 2009-1-27 23:32 | 只看该作者
那伤口是一个×形状的,中间的通道很小。
最主要我换药方法是否正确??
4
发表于 2009-1-29 19:06 | 只看该作者
从外科角度讲,他的换药间隔时间太长,而且用没消炎药呢?
5
发表于 2009-1-29 20:22 | 只看该作者
我这里有<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
.卫计委办公厅于2006年10月8日发
.规范中比较详细地规定了狂犬病暴露后的各种情况下的处置措施
,.这是中国的狂犬病防止指南,与WTO规程接轨
.一切按规范执行
........
伤口处理步骤:
(一)彻底冲洗:用20%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
(二)消毒处理:彻底冲洗后,用2-3%碘酒或75%酒精涂擦伤口.
(三)冲洗和消毒后伤口处理
1只要未伤及大血管,尽量不缝合,也不应包扎,
2伤口较大或面部重伤影响面容时,确需要缝合的,在做完清创消毒后,应先用动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作上课周围的浸润注射,数小时后(不低于2小时)缝合和包扎;伤口深而大者应放置引流条,以利于伤口污染物及分泌物的排除.
3伤口深\污染严重者酌情进行抗破伤风处理和使用抗生素以控制狂犬病以外的其他感染.
.............
这是我们医院最新的文件
6
发表于 2009-2-1 17:4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这几天忙,没空上***,谢谢你的支持!!~`
有一直在用抗生素和伤口换药!!~每天换一次。
从那以后我拒绝给她换药了!!~~听别的医生说伤口还是有点脓性分泌物,但那是隔了4天后的事,反而是我给她换药后第2,3天伤口都没事!!~
7
发表于 2009-2-1 20:20 | 只看该作者
同意初入杏林说法换药很重要
8
发表于 2009-2-2 18:29 | 只看该作者
想这样的贯通伤口,不必包扎的!
9
发表于 2009-2-3 23:03 | 只看该作者
那家属有病的,他还恨不得包厚点,说给他也不听,懒得理他拉,反正现在也不是我管这病人,有事也赖不到我头上。。。。。
想想干急诊,真的很郁闷,,灰心呐,不想干拉
10
发表于 2009-2-4 12:50 | 只看该作者
应该不需要包扎,尽量服用抗生素避免感染。
11
发表于 2013-8-14 15: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hl9813


    嗯嗯,的确小伤口不需要包扎,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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