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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外科] 颜面部狗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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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3 13: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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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收了一个颜面部狗咬伤的病人,当既手术室给予双氧水,碘伏交替清洗5遍10分钟左右,由于没有血清,免疫球蛋白,且创面大,所以给予暂缝合,术后予精破肌注,抗生素静滴,狂苗肌注(1--2支,4--2支,7--1支,14--1支,28--1支,38--1支,48--1支,90--1支),今天上午患者家属到疾控中心购回抗狂犬病毒免疫球蛋白5支,拆除逢线,再次清创,3支创缘封闭,2支三角肌注射,不知以上操作有何不妥?后续如何处理,请高手指教,谢谢!以上是注射血清后照片.

[ 本帖最后由 zhbwxy 于 2007-10-18 16: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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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沙发
发表于 2007-10-13 14:04 | 只看该作者
卫计委印发的《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以进一步规范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对狂犬病暴露人员的处理工作。《规范》包括暴露分级及处置原则、伤口处理、暴露后免疫、被动免疫制剂使用等几部分。
       根据暴露性质和严重程度,《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以下三级,并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置原则。Ⅰ级为接触、喂养动物或完好的皮肤被舔,暴露程度为无,处置原则是确认病史可靠则不需处置。Ⅱ级为**的皮肤被轻咬或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暴露程度为轻度,处置原则是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Ⅲ级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破损皮肤被舔;黏膜被动物体液污染。暴露程度为严重,处置原则是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动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

       医疗卫生机构在判定暴露级别并告知患者狂犬病危害及应采取的处置措施后,应立即开展处置工作。《规范》提出,人被犬、猫等宿主动物咬、抓伤后,凡不能确定伤人动物为健康动物的,应立即进行受伤部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处理。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就诊时,只要伤口未愈合就应按以下步骤进行伤口处理。彻底冲洗是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消毒处理为彻底冲洗后用2%-3%碘酒或75%酒精涂擦伤口。冲洗和消毒后伤口处理应遵循只要未伤及大血管,尽量不要缝合,也不应包扎。伤口较大或面部重伤影响面容时,确需缝合的,在做完清创消毒后,应先用动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作伤口周围的浸润注射,数小时后(不低于2小时)缝合和包扎;伤口深而大者应放置引流条,以利于伤口污染物及分泌物的排除。伤口较深、污染严重者酌情进行抗破伤风处理和使用抗生素等以控制狂犬病以外的其他感染。首次暴露后狂犬病疫苗接种,原则上是越早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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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板凳
发表于 2007-10-13 22:56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提供学习机会。这是什么时候的试行办法啊。。
学习了。。。。。
4
发表于 2007-10-13 23:21 | 只看该作者
:victory: 学习了。
5
发表于 2007-10-13 23:23 | 只看该作者
办法不错,不过狂犬病 疫苗都被防疫站垄断,晚上急诊处理这样的病历就有困难.
6
发表于 2007-10-18 15:44 | 只看该作者
实例加实图,一看就明白,不错.
7
发表于 2007-10-18 18:00 | 只看该作者
简单明了的说明一下
1、彻底清创尤其是用肥皂水清洗澡间三十分钟以上。
2、不能包扎、可以止血处理,暴露伤口
3、一周后可以缝合伤口
4、局部注射免疫血清或狂免,但注射狂免时可肌注于肩胛部肌肉进行封闭,三角肌注射狂苗。
8
发表于 2007-10-18 21:55 | 只看该作者
好好学习了
9
发表于 2007-10-18 22:00 | 只看该作者
长见识了
10
发表于 2007-10-25 09:3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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