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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值班,凌晨三点十分,急诊会诊:两名外伤患者,一双眼外伤,视物不清;另一头外伤,额部及左眉弓上方见两处约3cm皮肤裂伤,(此两患者为夫妇,说家里进贼,被殴打致伤,未报警,直接***求治)因我院眼科无夜诊,建议双眼外伤患者前往上级医院医治。头外伤患者建议入院,欲行头部CT检查及给予清创缝合术。患者以事发匆忙未带现金为由,要求现给予缝合,过后补交费用。(此前本院多次发生预支治疗后拖欠费用事件,都由当事医生承担损失费用)。告知患者可通知家属速***办理手续,方可给予处置。患者多方埋怨……(具体内容难以入耳),后离院前往上级医院。望着二人离去的背影,心理好不是滋味。两个无辜遭遇不幸的可怜人,身为医生(虽然只是小小的住院医),不能给予他们及时的救治,是我错了吗?此夜注定无眠……
破小鱼 发表于 2011-9-10 21:06
这是我们爱爱医站友【破小鱼】的帖子里面提到的。
连接如下:https://bbs.iiyi.com/thread-2033679-1.html
哎,无奈~~~
这事如果碰上无良记者,略加渲染,很可能我们医生又背上骂名……
怎奈他们不知,如果患者真的逃款,可能是医生自己垫付。
没有详细检查,如果出现医疗事故,我们医生又成为无奈的被告。
……
患者无钱进行医治的情况很多见,
在医院不提供支持的情况下……建议大家【救死、不扶伤】。
可能我这句话说的有点【违反医德道义】,但是这也是我们医生的真实思想写照、无奈之举。
总不能我们费着力、自己掏钱给患者治病、然后再背上患者的骂名吧?!
我们医生——伤不起啊!
……
呼吁社会,更多关怀一下基层、一线医生!
让社会分担一下医生的压力,共同承担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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