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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孕妇哮喘发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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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6-3-2 21: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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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遇过一个2个多月的早孕妇,哮喘发作,气促无发热,体查双肺可闻哮鸣音.我给她用了头孢和鱼腥草针输液消炎,口服舒喘灵2.4mg平喘,症状好转,请问有没有好的方法?氨茶碱能用吗?
2# 沙发
发表于 2006-3-3 11:21 | 只看该作者
首先要明确,在处理妊娠期哮喘的原则:预防发作,控制症状,改善缺氧,维护肺功能,应尽量避免使用对胎儿有害的药物

一般来说,导致胎儿畸形的关键时期是在妊娠第8至12周,之后用药则一般不会引起胎儿严重畸形,但有可能影响胎儿组织器官的功能,该患者妊娠两个多月,正处于这个比较危险的时期,所以,我建议还是以控制症状,改善缺氧为主,也就是说,尽可能在不用药的条件下控制病情,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支持治疗。

如果病情比较严重,或支持治疗效果不明显,那么一线治疗的药物为B-肾上腺能激动剂,常用的有肾上腺素(a、B1、B2)皮下或吸入给药,皮下给药的方法是:0.3~0.5ml(1:1000),20分钟给药3次;吸入法:每次200~300ug,每4小时1~2次,其他还有异丙肾上腺素(B1、B2)、异丙喘宁(B2)及***它林(B2)等,该类药物可以抑制支气管平滑肌的收缩。

对于严重的哮喘发作,出现哮喘持续状态时,必须紧急处理,患者取半卧位,吸氧,静注氨茶碱(注意,该药属于C类药物,但多数专家认为,该药是相对安全的,可以使用,我个人认为,在比较危急的时候可以使用,但是,不能作为常规应用)

肾上腺皮质激素可有效的控制症状,目前对于严重哮喘的治疗主张早期给予皮质激素,常用的有氢化可的松,负荷量2mg/kg,以后0.5mg/kg每4小时一次静脉给药;**口服,开始60mg,以后为60~120mg/d,再逐渐减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FDA规定,在妊娠1~3个月内,该类药物属于D级,所以用药时要慎重,权衡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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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板凳
发表于 2006-3-3 22:0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指点,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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