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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注射”共需皮下注射类毒素三次:第一次0.5ml,以后第次1ml,两次注射之间须间隔4~6周。第二年再注射1ml,作为“强化注射”。这样,体内所产生的抗毒素浓度可达具有保护作用的0.01U/ml,并能操持此水平5~10年。以后,每5~10年重复强化注射1ml。因此,凡10年内作过自动免疫者,伤后仅需注射类毒素0.5ml,即可预防破伤风;自动免疫注射已超过10年者,如伤口污染不重,也仅需注射类毒素0.5ml;如伤口污染严重,则在注射类毒素0.5ml 3~4小时后,再于其他部位肌肉注射人体破伤风免疫球蛋白250~500U,使抗毒素先中和毒素。类毒素激起的主动免疫,可在抗毒素作用消失前后接着发挥其预防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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