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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行 政 管 理 版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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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09: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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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站友:

        为促进本版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和维护广大站友的切身利益,根据本版块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请广大站友认真维护。本规定即时生效。

                                                                                     小葱伴伴、医政、lsg111、奇经八脉 高桥名人
                                                                                      2008年3月1日
        
         一、处罚种类

     1、警告 2、删帖 3、罚分  4、禁止发言 5、封IP  
   
         二、关于发帖的规定***里说的很详细(请参阅第三条各项链接),根据本版实际,再重点强调以下内容:

        1、为便于其他会员查找,请根据发帖内容选择相应的专业子版发表,否则警告、删帖。
        2、禁止灌水贴,凡经发现一律做删帖处理,情节严重的并处罚分。
        3、发帖或求助前一定要用“搜索”功能查一下有无相关或相同内容的贴子,否则第一次警告、删帖,第二次罚分;
        4、转贴请注明并给出链接(只要优秀,并不影响加分),否则警告,逾期不改者删帖,情节严重的并处罚分。
        5、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优秀的民族,是礼仪之邦,请注意文明礼貌,不得发表带有辱骂、诋毁、讥讽等攻击他人性质的言论,否则第一次删帖、罚分,第二次禁止发言,第三次封IP。
        6、不得发布含有淫秽、***、暴力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贴子,否则直接封IP并处罚分。
        7、不得发布损害国家利益、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安定团结或有损国家形象的贴子,否则直接封IP并处罚分
       8.注意,发帖前,充分利用搜索功能避免在本站内发重帖
        三、会员必读
            加分规则


第一条:加分标准
不加分:内容一般,对大家帮助不大;
一分: 比较好文章,有一定的可看性,能够增加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分: 非常好的文章,对大家有很大帮助;
原创的,最多2分
加分细则
1.本版对于少于5分的站网友加分从宽,积极参加应助和讨论,只要稍微言之有物,我们都会加1分鼓励;但是对于其他的站友,就不作这样的优惠了,这样有利于提高讨论的质量和***的水准。
2.本版鼓励对站友的求助进行解答,所以如果求助者的问题得到解决,也将对应助者加分鼓励。我们规定对第1个有效解答问题的加1分,后面战友有特别精彩的补充或者解答也可以酌情考虑加分。这里关键看是不是解决了问题,不看问题的难度,所以一些简单的问题也请高手们不要吝惜笔墨,只要能回答就不要客气。
3.为了提高***的交流质量,对于有意义话题讨论的发起者加1~2分,发起话题后积极参与讨论而且言之有物者可以继续追加,但一个话题一般总共不超过3分,系列的或特别有价值的除外,但一般也不超过10分。话题发起一般用【讨论】字样。
4.对于转帖,一般是不予加分的(转贴人对转贴进行的讨论有价值的可加1分),经过自己重新整理的特别有意义的转贴,这样的情况可以考虑加1分。请注明【转帖】(zt)或者【转载】(zz)。


本版严格控制打分情况,绝大部分值得加分的好帖的分数应控制在2分以内,坚决杜绝“人情分”、“放水分”的出现。

       五、奖励条件        
        1、及时正确帮站友解答难题的,回复提问内容需有引用出处和/或详细准确注解;
        2、及时正确地发布国内卫生方面重要的时政、法令等政策信息的,三贴以上加分;
        3、对卫生事业单位改革或卫生管理等方面发表独到见解的(原创);
        4、积极参与卫生行政执法交流活动的,①提供完整案例的、②分析案例及时正确的、③活动交流卫生行政执法经验心得的(原创);
        5、为本版发展献计献策并经采用的。

[ 本帖最后由 高桥名人 于 2008-3-9 20:21 编辑 ]

评分

参与人数 1贡献分 +1 收起 理由
小葱伴伴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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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沙发
发表于 2005-7-1 12:31 | 只看该作者
以上规定请广大爱友认真贯彻执行
3# 板凳
发表于 2005-7-2 21:58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加上奖励的原则啊,不然会员看了都是处罚,都害怕啦,呵呵

谢谢  日落  斑主为我们的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已改正。


edited by lsg111 on 2005-7-6 at 09: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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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贡献分 +1 收起 理由
lsg1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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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5-7-3 09:3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日落  ,考虑中。
5
发表于 2006-10-1 16:16 | 只看该作者
以上规定请广大爱友认真贯彻执行
6
发表于 2006-11-30 08:07 | 只看该作者
助理可以考几年啊
7
发表于 2007-3-9 10:15 | 只看该作者
助理看三次连续不过需要等三年以后再考
8
发表于 2007-3-15 18:38 | 只看该作者
我99年中专毕业,2005年通过了助理医师考试用的,是我的中专***报的名,我2004年取得了大专***,今年我可以考职业仪式吗??
9
发表于 2007-5-21 20:55 | 只看该作者
我96年中医中专毕业,分到一家中医院,领导让我搞放射专业,98年给我认定了一个临床助理医师,2000年后我改行搞中医,重新考中医助理医师,07年过了中医执业医师。我2005年报考成教临床专业,明年毕业后还能考临床执业吗?
10
发表于 2008-2-23 17:02 | 只看该作者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取得两年后即可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考试。07年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头像被屏蔽
11
发表于 2008-2-28 21:3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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