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2355|回复: 0

[临床经验] 小议调治肺气(转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5-15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素问·灵台秘典》云:“肺者,相傅之官,治节出焉”。肺为止高之脏,在生理状态下,各脏腑之间的升降协调,气化旺盛,关键在于肺之治节。肺治介于肾,吸纳有序,气化正常;肺治介于脾胃,化运如常,升降不已;肺治介于肝,肝气条达,升发有度:肺心协调,血液循环无端。对此,《血证论》曾概括云:“…肺之令,主行制节,以其居高,清肃下行……故五脏六腑,皆润利而不亢,莫不受其制节也”。张景岳亦云:“肺主气,气调则营卫脏腑无所不治”。今撮其要,结合临床试述之。

  一、调治肺气,以助运化
  若因某种原因病邪袭肺,肺气失于疏通,或胃失和降,膈间不利,气迸上逆,即可导致多种疾病,如呕吐、腹胀、呃逆等证的发生。治疗上述之病,多选用旋覆花、半夏、陈皮之类,意在降脾胃之气的同时降肺气,以求调中理气复正。若肺脾气虚、中气下陷,常可发生久泄、久痢之证。其治疗每多选用人参、黄芪、甘草等,以图大补肺脾之气,升举阳气,可见脾气之病,应注意调治肺气。因为饮食的消化吸收,气血精微之化,虽以脾胃功能为主,然与肺气息息相关。肺之经脉,还行胃口,上膈络肺,肺胃之气同主乎降。

  二、利肺行水  以行水湿
  凡水肿、痰饮等证,其发生多与肺脾肾三脏功能失调有关。而其中行肺利水,疏通气机,畅达三焦,至关重要。因肺主宣发与肃降,能通调水道,促进水液代谢,所以又称为“水之上源”。气行则津布而湿化,气滞则津凝而水停。如风水证,临床多用越婢加术汤,以麻黄宣肺利水散风,石膏清肺泄热,伍白术健脾利水,使肺气宣通,水湿下行。
  又如脾阳不振之阴水证,多选用实脾饮治疗。方中厚朴长于行肺脾之气而利水,配木香、大腹皮调气行水,疗效颇佳。

  三、泄肺宣壅  以救危急
  有些内科疾病,其病势突变或危急阶段,往往出现肺气壅实、气闭痰盛之标实证。如急慢性肾炎并发急性肺水肿,心脏病发生心力衰竭,尿毒证出现心包炎、心肌炎;以及败血证、中毒性肺炎哮喘及昏迷等病。此时主要症状是:喘鸣不己,痰壅喉关,短气,不能平卧,汗出肢冷,口唇青紫,脉弦滑或微细欲绝,同时伴有原发病症状,窘迫之至,此时如审证采用泄肺、通闭、宣壅等法,以治标为先,每可收到缓解病情,挽救垂危,争取治疗时间的效果。

  四、宣肺解表  以祛外邪
  调治肺气,宣肺解表,驱邪外出是治疗外感病的基本原则之一。肺主呼吸,外合皮毛,职司卫外。外感之病,因其邪犯肺卫,故宣肺解表可逐邪外出。临床结合病情,灵活施用。风寒者宜辛温解表;风热者宜辛凉解表;病情复杂或较重者可采用辛温辛凉重剂,或表里双解,体虚者当扶正祛邪。

  五、补益肺气  以治气虚
  虚损劳伤诸疾,多表现为脏腑亏损,元气虚弱之证候,辨治以气血为纲,《理虚元鉴》曰:“治虚有三本,肺脾肾也。肺为五脏之天,脾为百骸之母,肾为生命之根,治肺治脾治肾,治虚之道毕矣”。
  论治虚之证,以肺脾为主,波及五脏,其中尤以肺气为宗,宗气贯心肺以呼吸,所以,肺气不足,每多心气亦虚,久则累及脾肾,五脏皆虚。血来源于气之化生,故血虚多与气虚并见。临床治疗大量失血或长期出血不止之证,组方用药都必须结合补脾益气之品,以补气摄血,如当归补血汤,独参汤,归脾汤等。气血与阴阳密切相关,气虚之甚可发展为阳虚、阴虚,日久必致阳虚,阴虚或阴阳俱虚。治疗这些错综复杂虚损证时,尤应注意调补肺气,如温阳药与补气药同用,益气药与养阴药并施,常多用参芪术草之类以速复其元。

  六、行气化瘀  以通痹闭
  对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大叶性肺炎、肋间神经痛等,行气活血、通痹止痛也是常用的有效的治疗方法之一。心肺同居上焦,心为血液运行之主导,肺为一身气化之总司。凡各种原因导致心肺气虚、胸阳痹阻,或心血不畅、气滞血瘀,引起的胸痛诸证,常用枳壳、元胡、降香、郁金、檀香、杏仁、桔络之类药物,调整气机,理气活血,通痹止痛。
  此外因肺本身功能失调,导致咳嗽、哮喘、以及肺痿、肺痈、肺痨等,调治肺气就更为重要。或宣肺、清肺、润肺,或降气化痰、清热泄肺,均属调治肺气的范畴。
  总之,肺主治节,肺主气,气调则营卫脏腑无所不治,反之则病。故不论外感内伤诸疾,在治疗过程中均应注意调治肺气。[/sell][/sell][/sell][/sell][/sel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4-3-29 13:51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