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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清澈1975 于 2018-4-13 18:14 编辑
近日,一段“救护车高速不缴费被拦”的视频在网络热传,救护车上高速缴费问题再度引发议论。驾驶员表示第一次听说要救护车缴高速费,邢临高速收费运营部工作人员回应,救护车不是公益性的车,不属于免征范围。
在2004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是这样规定的:军队车辆、**部队车辆,**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因此,法律是明文规定,救护车不属于免征范围的。
据悉,此前各地曾多次发生救护车驾驶员拒缴高速通行费被收费员拦下的事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救护车具有公众属性,有关部门有必要***统一规定,给予救护车特定免费通行权利。
话题来了: 您认为救护车在拉有病人时,是否应该缴纳高速过路费? 欢迎大家畅所欲言,参与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