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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 关于跨省变更流程(从吉林省变更注册到河北省)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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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6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爱医币
15年考过的证,现在注册在吉林省,准备变更河北省,需要先在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吗?流程的先后顺序?望赐教!

发表于 2017-6-26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北省需要使用制式表格。
医师变更主要执业机构
①医师***、执业证原件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2
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医疗机构盖章医师个人按手印)
④原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师定期考核表或提前变更考核表
注意:
①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中原医疗机构及拟医疗机构均不需要盖医疗机构公章,手动填写机构名称等信息即可
②医师变更主要执业机构,直接前往拟执业机构所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办理
③医师所在拟执业医疗机构,应当对医师重新进行医师健康体检,如在体检过程中发现医师存在甲类、乙类传染病、精神疾病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应当立刻通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

发表于 2017-6-27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你好,执业药师的变更流程?
发表于 2017-6-27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别提醒: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执业药师注册网上申报时,必须在注册平台上传电子证件照。

                                        要求1蓝色或红色背景、2清晰、3正规证件照。上传证件照时需按平台要求修改图片尺寸
发表于 2017-6-27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项目名称:执业药师注册
实施机关: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审批类型:行政许可类
审批内容: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
依据及全文:
1.《***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
2.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1999〕34号)
3.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字〔2000〕156号)
4.《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
5.《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食药监人函[2008] 1号)
6.关于取得内地《执业药师***书》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执业注册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人[2009]439号)
办理条件: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办理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办理程序:
网上申报——现场受理(不收邮寄件)——审批——发证
办理时限:
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注销注册20个工作日,变更注册7个工作日
报送材料目录: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注册单位公章。新筹办企业不能刻制公章的除外。公章、合法开业证明、注册申请表三者单位名称要一致)
首次注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必须上传电子照,不交纸质照片)
执业药师***原件
历年继续教育学分原件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2份(盖章)(已按要求上传电子照后,打印申请表时会带有照片,不必再另行粘贴)
执业药师身份证复印件1份
健康证明复印件1份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1份
再次注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必须上传电子照,不交纸质照片)
执业药师***原件
历年继续教育学分原件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2份(盖章)(已按要求上传电子照后,打印申请表时会带有照片,不必再另行粘贴)
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健康证明复印件1份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1份
变更注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必须上传电子照,不交纸质照片)
执业药师***原件
历年继续教育学分原件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份(盖章)(已按要求上传电子照后,打印申请表时会带有照片,不必再另行粘贴)
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新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1份
注销注册:执业药师***原件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2份(盖章)(已按要求上传电子照后,打印申请表时会带有照片,不必再另行粘贴)
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相关解释:
合法开业的证明是指: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新筹办药品经营企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可以携带营业***或允许筹办的批复(网上申报时,药品经营许可证号一栏可以填写营业***或批复的编号)
健康证明 : 县级以上疾控部门开具的健康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半年内的体检表均可以作为健康证明使用。体检项目参照“河北省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
注销后再办理再次注册的:因注册证已收回,需提供注销注册申请表。
执业药师注册证丢失的情况:1、在注册有效期内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和刊登丢失声明的省级报纸原件(需注明姓名、单位、注册证号、有效期。公示三日以上)。2、超过注册有效期的——需提供原单位或现单位的丢失证明。
历年继续教育学分原件:当年学分可以暂不查验
联系方式: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执业药师注册受理处
联系电话: 0311-67305793,67305726 , 67305732
办理时间:上午 8:30-11:20 下午13:30(14:30夏季)-17:00
单位地址:  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B座1230室
乘车路线:  36路、78路、25路 玉成小区站

发表于 2017-6-27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先在原执业地(吉林)提交变更申请吗?还是直接在河北办理?
发表于 2017-6-27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caobi2500 发表于 2017-6-27 19:57
项目名称:执业药师注册实施机关: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类型:行政许可类 审批内容:执业药师首次 ...

需要在先原注册地(吉林)提交变更吗?还是直接在河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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