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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考政策]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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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5-3-8 18: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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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护士行业的执业准入控制,保证护理行业执业人员的水准,***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护士执业考试简称CLEN。考试的目的是评价申请者是否具备护士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在中国进行护士执业活动的资格。
  据了解,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模式,分中、西医两个专业。考试内容包括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五个科目。
  报考条件为:
  1、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书;
  2、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书;
  3、***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书和护士执业***,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该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医政部门承担本地区的考试实施工作。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卫计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凭此证书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 本帖最后由 波仔 于 2009-8-30 00: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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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70200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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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沙发
发表于 2005-3-9 09:06 | 只看该作者
我看有的模拟题上有心理和伦理,要考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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