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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考试] 浙江省有那几个地方已经开始实施省线的方案了啊?有的朋友跟帖聊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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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 1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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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337号),我省达到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已经浙人社发〔2012〕281号文件公布。为了切实加强我省农村卫生工作,促进我省农村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省卫生厅、原省人事厅《转发卫计委人事部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1〕2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确定2012年度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各科目省定合格标准均为55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现在我省(不含县、市、区的城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农村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本年度应试人员,相关科目考试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且不满60分。




浙江省有那几个地方已经开始实施省线的方案了啊?有的朋友跟帖聊聊了    谢谢
2# 沙发
发表于 2012-11-5 08: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我爱冰冰 于 2012-11-5 19:34 编辑

希望大家都能享受降分优惠政策
3# 板凳
发表于 2013-1-22 15:41 | 只看该作者
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自治区合格标准的通知



新人社办发〔2013〕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经结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各科目自治区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一、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50分。

二、地、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市和各地、州[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所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40分。

三、县级(不含地、州[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所在市,含**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32分。

四、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30分。

五、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者,发放自治区相应的专业技术***书,其专业技术资格在疆内有效。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不做滚动管理。






新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尔自治区人力资源       新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尔自治区

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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