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181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医学资讯] 卫计委要求各地完善职业病防止工作责任追究制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09-4-16 19: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根据2009年国家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结合当地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企业、重点人群,加强对存在粉尘、铅、镉和有机溶剂职业病危害的中小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如近日发生的云南省水富县返乡农民工30余人患矽肺病事件等。这些事件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健康,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止工作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到人,定期考核。要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止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于因领导不力、疏于管理、有令不行、纵容包庇导致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各地要加强职业病防止体系建设,确保每个省(区、市)都有省级职业病防止专业机构,每个县(区)都有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能力的机构,每个地市都有具有职业病诊断能力的机构。
2# 沙发
发表于 2009-4-18 19:26 | 只看该作者
亡羊补牢的举措,本来应该在平时就应该做的,反倒。。。。。。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4-6-2 14:33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