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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护士的劳动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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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8-5-13 16: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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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常有科主任开口闭口地抱怨说:我还得养活这么多护士。
       护士需要人养活吗?护士没有付出劳动吗?
       不争的事实是:护士确实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可护士的劳动也的确不赚钱。不说执行医嘱,协助医疗的劳动价值之菲薄,护士还另外干很多完全吃力不赚钱的事情,如催款,烦琐不烦琐?烦琐!讨好不讨好?不论你服务多么好,都有可能被这一催款淹没了。赚钱不赚钱?帮医院堵塞了漏洞,可医院会承认你这方面的功劳吗?再如病区环境管理,病区物品管理,病区秩序维护,这都是我们的工作呀,可是,这些工作,有谁会给我们价值方面的评定?我们日夜奔忙,辛苦,到头来,落得一个被别人养活?
       《护士条例》规定医疗机构有责任按1:0.4的比例配备护士,然而,又没有规定相应的款项来路,增加了护士,就必然增加科室支出,这部分钱从何而来?即使你付出再多的劳动,倘若这劳动不能赚钱反而要赔本的话,谁会认可你的劳动价值?哪个主任愿意多要护士?
        要全社会尊重护士,首先,必须承认护士的劳动价值。在市场经济的氛围下,必须让护士的劳动能够挣钱,而且,护士挣的钱必须超过自己的工资、奖金,能够为用人单位创造价值,让用人单位有利可图,这样,用人单位才会认可护士的价值,才会愿意多录用护士。
        提高护士的服务收费,必然更加加重病人的看病负担;不提高护士的服务收费,护士的劳动价值又无法体现。怎么办呢?国家如果真愿意实施《护士条例》的话,国家可否愿意为护士拨款?
        实施《护士条例》,要全社会尊重护士,必须使护士的劳动在具备使用价值的时候,还要具备相应的货币价值。护士付出了劳动,可是,谁为护士的劳动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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