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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7日电 (记者 吕诺) 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注射用甲氨蝶呤6日起被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暂停消瘦和使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6日接到药物不良反应中心报告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上海市有3家医院的部分白血病患儿,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进而行走困难等症状,患儿共同使用了上述药品。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广西和上海药品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此进行关联性评价。
经查询,近期世界卫生组织数据库中有关甲氨蝶呤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共12502份、31488例次,与此相近病例有迟发性运动障碍2例,重症肌无力样综合征2例,偏瘫、弛缓性麻痹、截瘫、软瘫等麻痹病例238例。
妇产科的爱友们.我今天看到这则消息立即发出来,引起大家的共鸣,因为甲氨蝶呤在临床中我们经常用到,如宫外孕的保守治疗,绒癌的化疗等,请大家在用时一定仔细看一下是不是该药厂生产的,我们一线医生真是很不容易的,用药后万一出事,家属对我们不依不饶,患者不会找药品厂家的,更不会找医院的进药人,生产药品的厂家太不负责了!真不知道这些监督部门怎么查看的这些出厂的所谓"合格药品":L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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