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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源] 美国NAEPP发布妊娠期间哮喘治疗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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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3 21: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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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哮喘教育和预防项目(NAEPP)发布了妊娠期间哮喘治疗新指南,该指南指出,医师应该关注妊娠妇女哮喘的治疗,指南发表在JALLergyClinImmunol(2005,115:34)上。
  NAEPP是美国心肺血液研究院的一部分,目前这个组织警告说:哮喘无论是对孕妇还是胎儿都会造成严重的医学问题。

  妊娠期间很好地控制哮喘对孕妇及其胎儿的健康都很重要。据报道,哮喘影响3.7~8.4%的妊娠妇女。近期多项研究提示,哮喘使妊娠妇女的胎儿围生期死亡率、先兆子痫、早产和婴儿低出生体重的危险升高。哮喘加重与危险升高相关,而哮喘控制良好与危险下降相关。

  美国国家儿童健康和人类发展研究所最近的研究发现,大约30%的轻度哮喘妇女在妊娠期间哮喘加重,另一方面,23%中或重度哮喘妇女妊娠期间哮喘有所改善。

  指南制定小组的主席,威斯康辛医学院的医学教授Busse博士说:“妊娠妇女因哮喘发作而发生呼吸困难时,她的胎儿在获取所需的氧气时也会遇到麻烦”。

  指南回顾了哮喘妊娠妇女使用哮喘药物的证据,证据提示,患哮喘的妊娠妇女使用药物控制哮喘比有哮喘症状和哮喘加重更安全。

  哮喘妊娠妇女应尽量避免接触于过敏原,积极治疗能加重哮喘的疾病,如过敏性鼻炎、鼻窦炎和胃食管返流。指南提出了哮喘妊娠妇女使用药物的建议:

  1.沙丁胺醇,短效吸入药物,是控制哮喘症状的快速缓解药物。患有哮喘的妊娠妇女应该随身携带这种药物。

  2.对于有持续哮喘的妇女,吸入糖皮质激素是控制基础炎症的首选药物。

  3.对于单纯吸入小剂量糖皮质激素不能很好控制其持续性哮喘的妇女,指南建议增加药物剂量或加用长效β2受体激动剂。

  4.重症哮喘的治疗可能需要口服糖皮质激素医学教|育 网搜集整理。指南指出,有关妊娠期间口服糖皮质激素安全性的数据是相互矛盾的,但是重症未被控制的哮喘对孕妇和胎儿有明确的危险。

  指南推荐妊娠期间哮喘药物治疗的一般原则和阶梯治疗方案:

  一般原则

  哮喘妊娠妇女治疗的目的是提供最佳治疗控制哮喘,维护妊娠妇女健康及正常胎儿发育。

  对于哮喘妊娠妇女而言,使用药物控制哮喘比有哮喘症状和哮喘加重更安全。为了维持正常肺功能,从而维持正常的血氧饱和度以确保胎儿氧供,可能需要进行监测以及对治疗进行适当调整。哮喘控制不良对胎儿的危险比哮喘药物大。

  产科保健人员应该参与妊娠妇女的哮喘治疗,包括在产前检查时监测哮喘状态。

  哮喘的治疗包括4个方面:

  1.评估和监测哮喘,包括客观地测定肺功能:

  由于大约三分**妊娠妇女的哮喘病程发生改变,所以建议每月评估哮喘病史和肺功能。第一次评估时建议采用肺量测定法。对于门诊病人的常规随访监测,首选肺量测定法,但一般也可以使用峰速仪测定呼气峰流速(PEF)。应该教导病人注意胎儿活动。对于哮喘控制不理想和中重度哮喘病人,可以考虑在32周时开始连续超声监测。重症哮喘发作恢复后进行超声检查也是有帮助的。

  2.控制使哮喘加重的因素:

  识别和控制或避免过敏原和**物,尤其是吸烟这些使哮喘加重的因素,可以改善妊娠妇女的健康,减少所需药物。

  3.病人教育:

  教育病人有关哮喘的知识和治疗哮喘的技能,如自我监测、正确使用吸入器、有哮喘加重征象时及时处理等。

  4.药物的阶梯治疗方法:

  为了达到和维持哮喘控制,根据病人哮喘的严重性,按需增加用药剂量和用药次数;情况允许时,逐渐减少用药剂量和用药次数。

  哮喘的阶梯治疗方案

  第一级:轻度间歇性哮喘

  对于间歇性哮喘病人,建议使用短效支气管扩张剂,尤其是短效吸入β2受体激动剂以控制症状。沙丁胺醇是首选的短效吸入β2受体激动剂,因为它非常安全。目前尚没有证据表明使用短效吸入β2受体激动剂能造成胎儿损伤,也没有证据表明在哺乳期间禁忌使用这种药物。

  第二级:轻度持续性哮喘

  首选的长期控制药物是每日吸入小剂量糖皮质激素。大量数据表明,这种药物对哮喘妊娠妇女既有效又安全,围产期不良转归的危险没有增加。布**是首选的吸入糖皮质激素,因为现有的有关布**用于妊娠妇女的数据比其他吸入糖皮质激素多。应该注意到目前尚没有数据表明其他吸入糖皮质激素制剂在妊娠期间不安全。因此,对于除布**之外的其他吸入糖皮质激素,如果病人在妊娠之前用这些药物能很好控制哮喘,可以继续使用。

  第三级:中度持续性哮喘

  有两种治疗选择:小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加长效吸入β2受体激动剂,或将吸入糖皮质激素的剂量增加到中等剂量。

  第四级:重度持续性哮喘

  如果病人使用第三级药物后仍需要增加药物,那么吸入糖皮质激素的剂量应该增加到大剂量,首选布**。如果增加吸入糖皮质激素的剂量仍不足以控制哮喘症状,那么应该加用全身糖皮质激素。尽管有关妊娠期间口服糖皮质激素的一些危险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数据,但重症未得到良好控制的哮喘对母亲和胎儿具有明确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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