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1717|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资料资源] 警惕加替沙星引起的血糖异常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20: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觉得好就加个分....新手

警惕加替沙星引起的血糖异常
  加替沙星,为人工合成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抗菌谱广,尤其对革兰氏阳性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在我国,加替沙星最早于2002年获得批准,主要用于治疗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感染以及由淋球菌引起的性传播疾病。商品名包括:莱美清、奥维美、海超、乐派、悦博、罗欣严达等。
  目前,世界卫生组织(WHO)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中,有关加替沙星的不良反应报告共2500余例,不良反应表现共计6178例次,其中糖代谢异常表现938例次(占15%),包括高血糖、低血糖、糖尿病、糖耐量异常、高血糖昏迷、低血糖昏迷等。
  1988年至2006年5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有关加替沙星的病例报告共3000多例,主要为胃肠道反应、过敏样反应、神经系统反应、注射部位损害等。其中,血糖异常报告16例,包括高血糖10例(1例出现高渗性非酮症高血糖)、低血糖6例。
  一、典型病例
  低血糖 患者因急性胰腺炎、胆囊炎,于2006年3月2日给予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0.2g,静脉滴注,日2次。在输液时出现腹痛、乏力、全身出汗,伴双下肢端抽搐。测血糖2.2mmol/L,给予静滴10% 葡萄糖注射液500ml,症状无明显好转。10分钟再次测血糖1.8mol/L,继续静滴葡萄糖,同时停用加替沙星,患者症状逐渐消失。
  高血糖 患者因尿路感染,2006年2月11日给予加替沙星注射液0.4g,静脉滴注,日1次。2月17日患者出现意识不清、难以对答,测血糖33.52mmol/L(入院时空腹血糖5.6mmol/L)。立即停药,对症治疗,再测空腹血糖7.4mmol/L,症状消失。
  二、高危险人群
  1、糖尿病患者:多见于Ⅱ型糖尿病,一般正在使用降糖药。
  2、肾功能不全者:加替沙星95%以原型从尿中排出,肾功能障碍患者对加替沙星的清除下降,因此必须调整剂量。
  3、老年人:由于老年患者肾功能呈下降趋势,或存在其他潜在疾病,容易出现血糖异常。
  4、并用影响血糖的药品:包括降血糖药品(如胰岛素、格列苯脲)、其他可影响血糖的药品(如糖皮质激素)或影响加替沙星代谢的药品(如丙磺舒)等。
  5、国外有肝损害患者发生血糖异常不良反应的报道。
  三、血糖异常的特征
  1、加替沙星引起血糖异常的相关性较为明确。血糖异常包括低血糖、高血糖、甚至高血糖高渗性昏迷。可发生在静脉滴注或口服加替沙星之后。
  2、低血糖一般出现在用药早期(如用药后3天内),高血糖多在用药数天(如3天)后发生。
  3、绝大多数患者在停药治疗后血糖都可恢复正常。但严重的高血糖或低血糖事件处理不及时,也可危及生命。
  四、建议
  鉴于加替沙星可导致血糖异常的严重不良反应,建议临床医师加强监护,提高警惕,必要时监测血糖。如已出现血糖异常不良反应,须及时停药,给予适当的处理,并考虑改用其他药品治疗,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不良反应。对于糖尿病患者、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人、合并使用降糖药或者影响血糖药品的患者应慎用此药,如需用药,应密切监测血糖。
  患者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加替沙星。在治疗时应注意有无低血糖症状(如多汗、无力、饥饿、头晕、心悸、烦躁、意识模糊、嗜睡等)或高血糖症状(如多尿、口渴、疲劳、双下肢浮肿等)的发生。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生。患者如存在糖尿病、肾功能不全等疾病,或正在使用其他药品,尤其是降血糖药,应及时告之处方医师。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加强对加替沙星安全性研究及上市后不良反应的跟踪监测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按规定及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部门报告。
                         摘自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11期)
             

[ 本帖最后由 溫柔殺手 于 2008-10-29 23:56 编辑 ]
尊重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该附件版权审核中

3 展开 喜欢他/她就送朵鲜花吧,赠人玫瑰,手有余香!鲜花排行

收到3朵
2# 沙发
发表于 2008-10-29 20:43 | 只看该作者
觉得好就加个分。。
尊重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该附件版权审核中
3# 板凳
发表于 2008-10-29 23:57 | 只看该作者
加替沙星效果未必优于左氧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4-5-27 01:42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