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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关于中级职称的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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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0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中级职称的时间问题?

那个时间早用那个报名啊~一般来说~用第一学历报名的多~反正是中级~大专和本科学历都一样~
2# 沙发
发表于 2004-12-21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中级职称的时间问题?

Originally posted by baddad at 2004-12-21 04:11:
注:本科毕业取得医师职称满四年,并不是说本科毕业后取得医师职称满四年,1、你拿的是本科***,2、你的医师职称已满4年,所以你2006年即可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祝你考试顺利!

!!!!
应是本科毕业后取得医师职称满四年吧~
也就是说医师职称后第四年才能有资格报名~也就是2010年才能考~

所以楼主用***的话,2001年的医师应是2007年。
3# 板凳
发表于 2004-12-21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中级职称的时间问题?

Originally posted by buwowo at 2004-12-21 07:06:
我有个朋友是明年毕业的研究生,现已经拿到执业医师***快1年了。不知什么时候可考主治?


第十一条      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十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 7 年。

(二)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 6 年。

(三)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 4 年。

(四)取得临床医学硕土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 2 年。

(五)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4
发表于 2004-12-21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中级职称的时间问题?

Originally posted by baddad at 2004-12-21 09:07:
我,中专毕业,96年取得医师资格,用2001年的大专***2002年考的中级.

请问你是那个省的?
5
发表于 2004-12-25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中级职称的时间问题?

Originally posted by cbcd at 2004-12-24 15:44:
我2001年大专毕业何时可以考主治?
    何时职称考外语和计算机?
                            请指教

6年~
6
发表于 2004-12-31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中级职称的时间问题?

是的~但再修本科***有一定的要求~
7
发表于 2005-1-4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中级职称的时间问题?

Originally posted by cbcd at 2005-1-3 11:38:
是从工作开始时算起?
  还是从今年算起,再过6年呀?
       还是从明年算起再过6 年
                 我现在还是不明白呀

01年正规大专毕业,02年可以考助理医师,04年考执业医师,你的医师资格就从04年开始算起,向后推6年。不过六年后的政策如何谁也说不清~

[ Last edited by 可心 on 2005-1-4 at 01:32 PM ]
8
发表于 2005-2-21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中级职称的时间问题?

Originally posted by xiaobin at 2005-2-21 21:32:

我的一个朋友96年拿的自考大专,2004年通过执业考试,照这么说的话,到人才交流中心报名,明年就可以靠中级么?

要看他,师拿了几年了~04年的参加执业考的话,他一定是之前没有取得师,所以要04年后六年~
9
发表于 2005-2-22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中级职称的时间问题?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 ***部门规章·有效 】



『标  题』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发布单位』卫计委 人事部
『内部编号』卫人发(2000)462号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卫计委《关于加[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和《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精神,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完善评价机制,提高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内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级资格(医士、医师),中级资格(主治医师),高级资格(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第四条 临床医学专业初、中级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后,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相应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高级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它表明持有人具有相应的学术技术水平,是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第六条 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第七条 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八条 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由卫计委、人事部共同负责。
  卫计委负责拟定考试大纲和命题,组建***题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管理考试用书,规划考前培训,研究考试办法,拟定合格标准等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卫计委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卫计委、人事部成立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计委人事司,负责资格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通过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计委用印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书。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第十条 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四)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十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三条 取得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第十四条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由卫计委、人事部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卫计委、人事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 Last edited by 可心 on 2005-2-22 at 04:5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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