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6081|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5 10: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一、 领取并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四份。
表中执业药师考核意见一栏由执业单位填

写,证明申请注册人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工作,遵纪守法,同意注册等。

二、《执业药师***书》(原件);

三、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6张;

五、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应有甲、乙类传染病(肺透及乙肝系列)、皮肤病和精神病等项检查;

六、执业单位证明;

七、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执业单位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是指〈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及〈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复印件,执业单位为药品使用单位的是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到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注册。





再次注册材料

一、领取并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四份;其中执业单位考核意见一栏中填写的单位意见,是对申请再次注册人三年执业情况的评鉴意见。

二、〈执业药师***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三、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应有甲、乙类传染病(肺透及乙肝系列)、皮肤病和精神病等项目的检查;

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证书中需有三年执业过程中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记载,按规定每年指定项目和指导项目学分不得少于10学分,自修项目三年累计不得少于45学分,三年累计不少于75学分。

注册人员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到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注册。
2# 沙发
发表于 2005-12-25 10:25 | 只看该作者
办理执业药师注册指南

一、注册审批程序:
1、 注册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填写注册受理登记表。
2、注册资料审查(特殊情况报领导审批)。
3、***、发证。
4 网上公告。
二、注册审批时限:
7个工作日内,书面做出是否给予注册的决定。
三、注册申报材料:
(一) 申请首次注册
申请首次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执业药师***书》;
2.身份证明复印件(A4纸);
3.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回本人,其复印件留档;
4.执业单位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张(其中2张粘贴在注册申请表上);
6.注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取得《执业药师***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须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二)申请再次注册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到原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申请再次注册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书》和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2)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4)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回本人,其复印件留档;
(5)注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再次注册单位与原注册单位不一致,还需提供本人与原注册单位的解聘合同书。
(三)申请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书》和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2)身份证明复印件(A4纸);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注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
(6)注册申请人与原注册单位的解聘合同书。
2、执业药师变更注册至外省(直辖市)的,须到原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持《执业药师***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向新执业单位所在地区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3、执业药师已经在外省(直辖市)注册,准备变更到陕西省注册的,持《执业药师***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新执业地区的注册机构受理申请人的材料时,经对《执业药师***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应当场将《执业药师***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返还申请人。
 (四)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注:执业药师无正当理由不在执业单位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由执业药师本人或其所在执业单位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3# 板凳
发表于 2005-12-30 10:36 | 只看该作者
请问楼主,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在哪儿领取?继续教育可以在网上完成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6-6-22 19:33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