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6835|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资源】卫计委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05-9-20 18: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卫计委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
--------------------------------------------------------------------------
卫政法发〔2005〕357号

河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函》(豫卫函监督〔2005〕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毕业第一年后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临床实习,但不得***从事临床活动,包括不得出具任何形式的医学证明文件和医学文书.

     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安排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学专业毕业生***从事临床工作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学专业毕业生违反规定擅自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临床工作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此复。

                                                      二○○五年九月五日
2# 沙发
发表于 2005-9-20 21:38 | 只看该作者
"可以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临床实习"这种实习和在学校的实习的性质一样吗 ?
3# 板凳
发表于 2005-9-21 10:25 | 只看该作者
很简单。。就是你干活。。但盖章盖别人的。。呵呵。。现在好多都钻这个空子。。
4
发表于 2008-2-2 17:5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这里就很宽松了,就根本不象一楼所说的那么的严,今年我们来了新院长,他聘用了一些临时工有的是自费中专毕业,有的是结业,甚至有的只是在本院的相关科室学习了两年,总之是都没有执业医师证.可是我们的院长只开了一个院委扩大会议就给他们订了XX医师职称,都安排到了相关科室工作,与正式职工同等待遇,同工同酬,都给了签发报告的权利.我们的院长根本就不管他什么执业医师法,哪个法都没有我们院长的法大!厉害吧!因为我们院长的哥哥原来是我们这里的常务副县长,现在又荣升为盟里的副秘书长,[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局局长,谁敢管!

[ 本帖最后由 tijingui 于 2008-2-2 17:52 编辑 ]
5
发表于 2008-8-20 00:21 | 只看该作者
卫计委批复正确,但是这样医疗**会增多,不是吗
6
发表于 2010-8-14 17:21 | 只看该作者
想起了从前的一首歌,顺便改一下唱:"天大地大不如XXX的权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6-6-23 20:17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