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11855|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注意】《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

 关闭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05-9-14 12: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前几天在石家庄我们开了个关于放射的培训会,在发的书中看到了一个过时的消息,从事放射的人员的津贴要提高了,正式文件已经下来了。《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27号) ,里面说以前按月发的津贴改为按工作日发放,调准标准为:一类每人每工作日9元,二类7元 ,三类5元 ,四类3元。咱们放射的应当是二类的。
在这里我想问一下大家谁涨钱了,我这还没有,要不是开这次会我还不知道有这个文件呢!!!
2# 沙发
发表于 2005-9-14 13:22 | 只看该作者
你能把那个正式文件发上来吗?好让大家去争取.我的补助才20圆.我想多拿点.
3# 板凳
发表于 2005-9-14 18:14 | 只看该作者
那是防疫部门的放射工作人员,一定要在疫区的才能享受.
4
发表于 2005-9-26 00:55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这里还是原来的津贴,一个月24元而已……
5
发表于 2005-9-29 14:33 | 只看该作者
你能把那个正式文件发上来吗?好让大家去争取.我的补助才25圆.我想多拿点.
6
发表于 2005-9-29 22:34 | 只看该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经报***批准,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卫生防疫津贴由按月发放改为按工作日发放,标准分别为:一类每人每工作日9元,二类每人每工作日7元,三类每人每工作日5元,四类每人每工作日3元。

二、在麻风病院及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止的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卫生防疫津贴。

三、对医疗卫生津贴标准国家不再统一调整。各医疗卫生单位可按照中组织、人事部、卫计委《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0]31号)精神,通过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对专职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的人员制定适当的倾斜政策。

四、调整卫生防疫站津贴标准所需经费,按原渠道筹集。

本通知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
这个文件是网上找的,在我们这里有的医院按规定发了,而有的医院无发,我们也是找不到原来的文件呀
7
发表于 2005-11-19 12:21 | 只看该作者
到各地防疫部门去找正式文件,医院应该参照该文件执行
8
发表于 2005-11-19 16:28 | 只看该作者
有这个文件。。但是没有执行。。。。
9
发表于 2005-11-19 21:24 | 只看该作者
希望我们也能发
10
发表于 2007-1-1 09:16 | 只看该作者
学校卫生所属于哪一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4-6-27 14:04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