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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乡镇合管办有存在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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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5-5-17 13: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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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合作医疗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今后在全国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实现了门诊医药卡和网络化管理,自动结算。乡镇合管办也将随之失去存在的意义,现在乡镇合作医疗办的工作完全可以由医疗机构代替。县级合管办将变为象现行的医保中心一样,执行定期的监督功能。
2# 沙发
发表于 2005-5-17 17:23 | 只看该作者
发展发展或许会如楼主所言的
3# 板凳
发表于 2005-5-18 10:39 | 只看该作者
对,在一段时期内乡镇合管办还是有他存在的意义,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制度的完善,也许有所改变
4
发表于 2005-6-11 17:26 | 只看该作者
我想应该有必要吧,如果没有了合管办,那我们的小额递减资金去哪里领啊?
5
发表于 2005-6-13 10:54 | 只看该作者
因农村合作医疗涉及的地域范围广,参合人数多,乡镇合管办应该会长期存在,并且逐渐从医疗机构分离,有着医疗机构不可取代的作用。
6
发表于 2005-6-21 15:06 | 只看该作者
乡镇合管办可以取消,也可以结省些办公经费.;)县级合管办可以下派人员流动工作组,解决一些小额报销,便民的事务,
7
发表于 2005-6-22 16:0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大哥说的
8
发表于 2005-6-25 14:44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取消,他的存在意义不大
9
发表于 2005-7-20 17:4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5楼班主的意见,乡镇合管办的作用的确不是医疗机构能取代的,从医疗机构分离应该说是发展的方向。
10
发表于 2005-8-15 08:25 | 只看该作者
取消。管理层太多,问题也多的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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