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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 河北省2016年通过执业药师考试的继续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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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4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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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药师协会

冀药协培字〔2020〕1号

关于开展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及中国药师协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国药协发〔2015〕8号),河北省药师协会将于3月启动2020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河北省2016年度至2019年度执业药师考试通过人员。

二、学习形式及时间安排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分为网络培训和面授培训两种学习方式,统一由河北省药师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学员可根据个人情况任选一种。

(一)网络授课:3月1日开通网络授课,选择网络学习者届时请登录河北药师,于首页左侧查看继续教育报名及学习流程。

网络报名时间:3月1日—11月30日

网络学习时间:3月1日—12月31日

(二)面授培训:面授报名缴费及开班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请关注河北药师网。

三、报名缴费

2020年度网络与面授培训费均为200元,报名面授培训者需另交70资料费,建议统一网上缴费。

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权利和义务,也是执业药师注册登记的必备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从本人工作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请各单位在培训经费及时间安排上给予大力支持。

河北省药师协会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89号旺角国际1209室,咨询电话:0311-89635936,89635938。

   河北省药师协会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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