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您好,于来信时间2018-08-02 11:03:39收到您的来信,现回复如下:
1.国家印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2.重庆市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对培训时间作出了具体规定:临床医学类本科学历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不少于33个月),并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细则进行临床轮转;已具有医学类临床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参加培训,由住培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内容,时间一般为两年;已具有医学类临床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参加培训,由住培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内容,时间一般为一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均为3年。
3.如有任何问题,可以联系重庆市卫生和
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教处,联系电话:023-67706518。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