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 日,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该细则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纵览该文件,与5月3日***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作了稍许变化,该严格的还是很严格,材料准备得要充分再充分。
1,推荐医师临床15年
文件指出,参考者须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区县(自治县)内医疗机构执业、与被推荐者专业相关、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
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按多数民间中医来说,这完全是与《中医药法》相悖的配套实施。他们许多出身学徒,老师亦不是执业医师,向来与执业医师毫无瓜葛,如今偏偏又要执业医师推荐,这不是明摆着设障么?
而按官方来说,虽然英雄莫问出处,绿灯亮了,但为了老百姓生命健康安全,也要严把入口关。
各自有各自的立场,各自有各自的执着,真希望有个妥善的解决办法,找到一个大家和平共处的点。
2,外省也要考核
文件指出,取得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中医(专长)医师***书》者,拟到重庆市执业的,应当向拟执业医疗机构所在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所需提交资料为:
(1)《中医(专长)医师***书》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医医术专长综述表》;
(5)《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现场辨识中药申报表》(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需填写和提交)。
3,材料不全者不能参加考核
文件指出,申请考核人员应当一次提交考核申请材料。提交的考核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仍未补正并提交的,不予受理其考核申请。
另外,存在提交虚假考核申请材料或近5年内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取消其报名资格。提交虚假考核申请材料的申请考核人员除取消当年报名资格外,2年内不得申请参加中医专长考核。
4,公开自制药物制剂组方
文件指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核时间会提前3个月向社会公告。
考核过程中,考核专家会对参加考核者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当涉及安全性及疗效无法判定时,考核专家有权要求参加考核者公开自制药物制剂的组方,双方签订《保密协议》,由专家研究评估该制剂的安全性、有效性。
5,考核结论公示
之前征求意见稿是“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合格分数线。经综合评议后,考核专家按项评定分数。”正式文件中,则删除了此项,只是交待“作出考核结论”,具体方法不得而知。
同时,考核合格者名单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接到举报,经查实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考核违规者,取消当年考核成绩,判为不合格,由申请者长期临床实践地或学习地所在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另行公示该类不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同样为5个工作日。
申请者长期临床实践地或学习地所在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举报查处情况书面回复举报人。
最后,经公示无异议后,方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中医(专长)医师***书》。
6,如何进行执业注册
应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市中医(专长)医师注册申请审核表》;
(2)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重庆市医疗机构中医(专长)医师聘用证明》;
(4)《中医(专长)医师***书》原件、复印件;
(5)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中医诊所备案证》。
市、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放《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审核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
同时交待:获得《中医(专长)医师***书》后二年内未注册、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申请注册还应当提交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
培训合格证明。
7,有多个执业机构怎么办?
文件指出,拟在市内多个医疗机构执业的中医(专长)医师,应当确定一个医疗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医疗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医疗机构,应当向批准该医疗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另外,中医(专长)医师变更执业范围、执业机构等事项的,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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