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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支援人员晋升考评的相关管理规定及落实记录 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要求,我院医师晋升职主治或副高职称前需要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安排医师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援半年,连续3个月为一计算单元. 1.支援队员应当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选派和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 2. 支援队员应当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结合受援卫生院的实际情况和当地农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在确保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支援工作。 3. 支援队员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术优势,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开展巡回医疗、健康教育和公共卫生服务;组织技术 培训、查房会诊、手术示范、 病例讨论、专题讲座;指导受援卫生院完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帮助受援卫生院开展适宜技术和被核准的或具备条件的诊疗项目,逐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基本卫生服务需求。 4.支援队员应当把维护农民群众的健康放在首位,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行医规定。 5.支援队员要大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病知识。 6.支援队员应当自觉接受受援卫生院的管理,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收取受援卫生院发放的奖金、津贴等任何费用。 落实记录;保证派出人员对口支援期间工资、奖金等各项福利待遇不变,并加给予一定补贴。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口支援工作表现突出者。
对口支援工作督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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