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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小筑: 病房护士和手术室接病人的护士交接时,术前带药误拿为其他病人的抗生素了。在手术室使用中出现过敏反应,才发现药用错了。请问各位老师,病房护士有责任吗?如果有,该担多大的责任? 讨论 1、病房护士是第一责任人,手术室护士第二责任人,二人没有严格查对制度。 2、用药的三查七对重点应在手术室,个人认为病房为1/4,手术室占3/4。 3、谁给病人上的药物是第一责任人。 4、病房护士有责任的,手术交接单上应该注明带入手术室的药物,此时需要做药物的核对。手术室护士接收药物时是第一次核对,第二次核对是使用前。所以双方都有责任,交接上是第一错误。手术室护士为第一责任人,病房护士第二责任人。 你觉得说的责任大?快来参加讨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