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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制度] 关于患者就医进行实名登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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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4 17: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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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患者就医进行实名登记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单位:
根据国家、省和市相关部门精神,逐步推行看病实名登记制度。医生为患者开具含特殊管理药品处方的,患者必须实名登记。持处方在医疗机构购买特殊管理药品的,如非患者本人,也应实名登记。(后期,相关部门会下发特殊管理药品的文件)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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