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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听说急诊科也不让门诊输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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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7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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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mdzfx 于 2017-7-27 23:53 编辑

导 语:
现在有了这份通知,基层医院遇到执意输液的病人终于有“文件”可拒绝了。


7月25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官网公布了广东省卫计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静脉输液管理作出工作部署,明确提出了53种疾病门、急诊原则上不需要输液治疗。


严格掌握静脉输液使用指征


通知中所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及社会力量办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明确提出,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会带来医药费用上涨、就医时间延长、医疗风险增加等一系列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要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加强对医师培训和指导,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这三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

具体使用指征有8大类,包括:补充血容量,改善微循环,维持血压,用于治疗烧伤、失血、休克等;补充水和电解质,以调节或维持酸碱平衡,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脱水、严重呕吐、腹泻、大手术后、代谢性或呼吸性酸中毒等;补充营养,维持热量,促进组织修复,获得正氮平衡,用于慢性消耗性疾病、禁食、不能经口摄取食物、管饲不能得到足够营养等;输入药物,以达到解毒、脱水利尿、维持血液渗透压、抗肿瘤等治疗;中重度感染需要静脉给予抗菌药物;经口服或肌注给药治疗无效的疾病;各种原因所致不适合胃肠道给药者;因诊疗需要的特殊情况。


减少不必要静脉输液


通知确定了门、急诊原则上无需静脉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涵盖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4大类,共53种疾病。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体温38℃以下的急性气管支气管炎,以及病程3天以内、体温38℃以下、精神状态好的小儿上呼吸道感染等疾病。

通知指出,今后治疗这53种疾病患者,原则上不采用静脉输液,确需输液的应附情况说明。各地要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门、急诊静脉输液情况进行摸底,摸清现阶段存在主要问题,并采取相应干预措施,努力降低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比例。也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开展合理使用静脉输液的教育培训,对医务人员普及合理使用静脉输液知识,宣传科学合理用药,纠正不良的用药习惯。


定期开展静脉输液处方点评


通知指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开展处方规范性点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静脉输液处方点评,重点关注输液的必要性。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加强处方审核,对用药不适宜处方,药师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记录并告知处方医师,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处方点评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不合理用药干预措施,建立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月随机抽查1周门、急诊处方至少30例(不少于6种常见病多发病,涵盖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对抽查处方(用药医嘱)进行点评,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跟踪管理,持续改进。


作 者:曹斯 李秀婷
来 源:南方日报
发表于 2017-7-27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门诊输液室取消后,我们急诊科护士可被坑苦了,简直是有苦说不出。这下有了政策撑腰,相信会有改观!
发表于 2017-7-28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zmdzfx 发表于 2017-7-27 23:53
门诊输液室取消后,我们急诊科护士可被坑苦了,简直是有苦说不出。这下有了政策撑腰,相信会有改观!

的确够累,还无法拒绝,以后也许可能大概这文件能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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