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病 1.警惕灾区血吸虫病流行。我国血吸虫病主要流行于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四川、云南等省份,外地抗洪救援人员要特别警惕当地是否有血吸虫病流行,向当地居民或疾病防控机构咨询、了解当地血吸虫病流行情况,以及当地水系洪灾期间是否有周边血吸虫病流行区来水。 2.注意用水安全。在血吸虫病流行区,或可能受血吸虫病流行区来水影响地区,禁止直接饮用生水,只喝开水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桶装水。洗手、洗衣等生活用水应进行消毒处理,每50公斤饮用水加漂白精0.5克或漂**1克。 3.避免接触疫水。禁止在流行区自然水体中游泳、戏水、洗手、洗衣等行为,避免接触疫水或者有钉螺分布的水体。 4.做好个人防护。必须接触疫水时,应在身体可能接触疫水的部位涂抹防护油膏,持续接触疫水超过油膏中药物有效时间时应再次涂擦药物;在防范高温中暑的前提下,可穿戴不透水的长统胶靴、裤、手套等防护用具。 5.主动接受血吸虫感染检查。如接触疫水时未能采取足够的防护措施,特别是外地救援人员,应主动到血防部门进行血吸虫病检查,发现感染应早期治疗。 6.出现症状及时就诊。接触疫水后如出现发热、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尽快寻求医生帮助,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曾在血吸虫病流行区接触过疫水,尽早诊断和治疗。 7.临时居住地附近有钉螺分布的小水域和草滩地可用氯硝柳胺进行处理,杀灭尾蚴和钉螺。喷洒剂量为2~3g/m2;浸杀剂量为2~3g/m3水体。 8.加强家畜、粪便管理。洪灾期间,尽可能将牛、羊等家畜集中圈养,禁止到有钉螺的区域放牧。人及家畜粪便尽可能及时收集,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粪便流入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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