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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安徽省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控制剖宫产率 推出15种剖宫产手术“正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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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 14: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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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稿:安徽省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控制剖宫产率 推出15种剖宫产手术“正面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服务,提高产科质量,确保母婴安全和健康,2015年上半年,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制订了15条《安徽省剖宫产手术实施指征(试行)》,并于7月份下发了《关于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剖宫产手术报告和评审制度,严格控制非医学指征剖宫产手术。
一、背景情况
    倡导、保护、促进和支持自然分娩,是母婴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2014年我省剖宫产率平均达到40%左右,虽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远高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不超过15%标准。非医学指征的剖宫产手术比例居高不下,择日、择时实施剖宫产手术等行为时有发生。剖宫产手术是帮助产妇解决难产和重症高危妊娠等紧急情况的必要分娩手段,剖宫产手术本身也会增加母婴安全问题以及相关并发症的发生,应当合理应用。剖宫产术后因疤痕子宫,再次妊娠有可能发生切口妊娠、妊娠期子宫破裂、凶险型前置胎盘等情形。剖宫产手术的过度使用,已经严重影响母婴安全、健康,成为增加生育经济负担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为改变这一现状,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我省在全国率先破题,组织专家反复讨论,制订了15条《安徽省剖宫产手术实施指征(试行)》,印发了《关于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的通知》(卫妇幼秘〔2015〕353号),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手术逐年下降,力争通过3到5年的努力使得我省剖宫产率达到合理水平。
二、剖宫产手术管理措施
(一)严格按照15条手术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剖宫产手术管理制度,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剖宫产手术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
    《安徽省剖宫产手术实施指征(试行)》就胎儿窘迫等14条医学指征(胎儿窘迫、头盆不称、产道异常、疤痕子宫、前置胎盘及前置血管、胎盘早剥、胎位异常、巨大儿、双胎或多胎妊娠、孕妇存在严重合并症和并发症、生殖道严重的感染性疾病、妊娠合并肿瘤、脐带脱垂、羊水过少)和1条非医学指征进行明确细化。对于没有明确指征的剖宫产分娩要求,临床医师原则上应予以拒绝。对态度反应强烈,可能出现**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医疗文书中附有不同分娩方式相比较的整体利弊和风险告知、心理咨询等书面材料,要有孕妇、主治医师的签名。
(二)建立剖宫产手术报告、沟通和评审制度。
    一是实施科主任负责制。除急诊剖宫产手术外,所有择期剖宫产手术必须经科主任批准。
    二是建立医护人员与孕产妇、家属沟通制度,签署有效沟通的书面材料。
    三是建立评审制度。省、市、县各级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剖宫产手术实施情况进行抽查评审,重点抽查剖宫产率高的机构。医疗机构要定期组织自评,开展剖宫产手术讨论,进行内部质量分析与整改。
三、相关支持措施
    (一)加强健康教育。一方面要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进行宣传,营造自然分娩的氛围;另一方面要通过孕妇学校、健康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孕妇进行自然分娩和剖宫产利弊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同时加强医务人员与产妇及家属的沟通。
    (二)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妇产科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规范化培训工作,大力推广无痛/减痛分娩适宜技术。
    (三)加强产科质量控制工作。把剖宫产手术实施作为医院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
    (四)发挥政策引导。实施有利于平产分娩的新农合政策。将控制剖宫产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等级医院评审、爱婴医院创建、医疗保健机构评先评优等。
    (五)定期督导通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评审,对于剖宫产手术软硬件设施不达标、剖宫产率居高不降、经评审剖宫产手术实施不合理的,对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批评,并向社会公开。
    省卫生计生委将对省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年度剖宫产率过高且位居前二位的进行约谈,并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随机抽取其病历核查剖宫产指征,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进行全省通报。3年内将实现对所有省管医疗机构剖宫产手术病历抽查评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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