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1913|回复: 0

[合理用药] 恶性肿瘤患者慎用避孕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4-5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服用避孕药是一种很有效的避孕方法。但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系统器官之间相互影响,避孕药通过雌激素和孕激素的调节达到了避孕目的,但同时也会对其他器官产生影响,因此有些疾病的患者不宜服用避孕药,而且健康妇女在服用避孕药时如果出现一些症状时也应停药,以免对身体造成较大的伤害。
        那么哪些疾病的患者不宜服用或应慎重服用避孕药呢?
        1.患恶性肿瘤的患者,比如乳腺癌或乳腺肿块、生殖器官肿瘤或癌前病变。
        2.有心血管疾病、血栓性疾病、高血压病的患者。
        3.有糖尿病高血脂的患者。
        4.急性肝、肾疾病的患者不宜服用避孕药。但如果已经治愈,肝肾功能已恢复正常,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但服药过程中一定要定期复查肝肾功能。
        5.患甲状腺机能亢进,病情尚未得到控制的患者。
        6.患精神病,或正在治疗期间的癫痫患者。
        7.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因为避孕药有抑制乳汁分泌的作用,同时还会经由乳汁影响婴儿,使婴儿**胀大,女婴子宫出血。
        8.平时月经量过少的妇女。
        9.做完人工流产后的妇女,应在月经再次来潮后再服用。
        10.40岁以上的肥胖妇女,长期应用易形成胆石症或者诱发高血压。
        11.年龄大于35岁的吸烟妇女也不宜长期服用,以防卵巢功能早衰。
        出现下述情况时,应停止使用避孕药。
        ◆有怀孕的迹象出现,可能怀孕时。
        ◆服药期间出现血栓性疾病或心肌缺血
        ◆视觉障碍、眼球突出、复视、视**水肿、眼底血管病变。
        ◆原因不明的剧烈头痛或需要使用血管收缩剂治疗的偏头痛
        ◆癫痫加重。
        ◆准备手术。
        ◆有黄疸或高血压出现。
        ◆年龄达40岁或出现与激素有关的抑郁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4-4-19 03:18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