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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师] 长期使用后不宜突然停药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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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 14: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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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上许多药物长期使用后突然停药,不仅使旧病复发或病情加重,还可出现原来疾病所没的症状,即戒断症状。对这样一些药物既不能用,也不能随便停药,而应逐渐减量直至停药,能避免不良后果。
  (1)抗精神病药物。如氟奋乃静、氟呢丁苯等,需长期使用达2年之久才能巩固疗效。这类药物就必须缓慢减少药量,而不能突然停药。从而可避免发生药物性头痛、恶心、心动过速等戒断症状。
  (2)抗癫痫药物。长期服用抗癫痫药物,即使病情稳定后,也不能突然停止服药,否则会引起癫痫大发作。应逐步减量停药,并密切观察。
  (3)镇静安定药物。该类药物长期服用后,也可能产生依赖性,一旦突然停止用药有可能引起短暂性睡眠障碍,激动不安。
  (4)抗排斥药物。如新山地明、赛斯平等,肾移植病人长期服用该类药物后,应根据血液测试环抱素浓度逐步调整剂量,不可自行增量或减量,更不可突然停药,否则将引起严重的器官排斥反应,危及生命。
  (5)抗震颤麻痹药物。长期服用后不可突然停药,以免发生流涎、幻视、睡眠障碍等症状。
  (6)糖皮质激素。长期服用病人如突然停药,很容易发生戒断症状,如恶心、厌食、疲劳、肌无力、关节酸痛、低血糖、低血压等,应特别注意。
  (7)β-肾上腺素阻滞剂。如心的安等,长期使用后突然停药,反倒可能诱发心绞痛和心肌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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