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患者在医院病区内发生的坠床/跌倒事件,属于医院内的护理不良事件,要严格按照《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进行上报、处理。但是,住院患者有很多慢性病患者,他们其中有的病情并不算很重,护理评估时,护士并没有把这一类患者归诸于有坠床/跌倒风险的高危人群,并纳入高危人群进行坠床/跌倒的相关防范管理。但是,对于这种行为能力、自理能力都正常的住院患者,他们有更多的机会离开医护人员的视线,离院期间脱离了医院的管理和护理管理,患者更会有在住院期间发生院外跌倒等事件发生的时候。 今天,我们就“住院患者院外跌倒事件”这个话题,展开讨论,大家一起分析、防范和管理。 话题 患者,女,50岁,护士评估患者行为能力正常,自理能力评分满分,因此,责任护士就没有对其专门进行跌倒风险专题防范告知和相关健康教育。住院期间,患者去医院旁边的超市里买日用品,由于没看清超市内的台阶而不慎跌倒,跌倒时,患者膝盖着地,后经医生检查,诊断为:软组织挫伤。 责护小李有些纠结,要说这事是护理不良事件吧,它不是在医院病区里发生的,要说不是吧,也说不过去,毕竟,患者跌倒这事,它就清楚明白滴发生在患者住院期间。 大家发表高论,为纠结的李小护支个招吧。 解析 有人发表意见:只要患者是在住院期间发生的跌倒都应该算护理不良事件,并上报处理!这事就跟住院病人外出遭遇车祸,发生的意外,是一样的道理,只不过,分析的时候加以区别(住院患者只要有事,护士就逃不了干系,那么,护士也太亏了,以后谁还敢做护士?我们为患者负责,我们个人的安全,谁来为我们负责?)。 还有人说,这个患者是自己跑到院外跌伤的,买个肥皂这点小事,又不需要向护士汇报,就算出事了,也是在院外的超市内发生的,跌倒事件的主体是患者和超市,要找事去跟超市老板算账、说理去!跟护士有什么关系?这事跟护士无关,别总拿护士的职责说事!总不能一出事,就往护士头上算吧?护士是保安?还是保姆?还是病人的特护?!(言辞很激烈,语气也很犀利哈——但是,确实说的也很在理。) 那么,住院患者院外跌倒,算不算不良事件?此事,如何分析、整改与防范? 站在医院的立场上,医院内的不良事件是大概念,也可以说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良事件不单单只是护士的事,可能是医生更多的吧精力放在患者的诊疗工作上,住院患者的管理任务,更多滴落在与患者接触时间最多的护士身上,护理管理者平时更是比较注重护理风险的防范管理,所以,在护理人员心目中,一提到不良事件,立马就想到了护理不良事件,先入为主的潜意识中,好像患者身上一旦发生不良事件,就是护理不良事件,就是护士的责任。其实,医院内,发生在患者身上的不良事件,是个较为笼统的大概念,它包括发生在医疗、护理、医技、后勤各科室的不良事件,涉及服务、安全、便捷等各个方面的医院管理。
不良事件的实施和管理在国内起步较晚,开始多采取主动上报免责的办法,以鼓励医务人员积极上报。在医院不良事件管理中,需要给大家指出,尤其是需要跟护理人员理清的一点是,不良事件(当然,作为护理人员,我们更多的关注护理不良事件)主动上报免责,是指不良事件的危害较轻微的事件,严重的不良事件,那可是不免责,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不能因为你主动上报了,就免责。这一点,跟犯罪自首有些类似,自首可以从轻酌情处理,但并不是,就可以让你免受刑事和行政处分。 医院不良事件分为伤害性事件(差错、事故)和服务性事件。不良事件的分析包括科室层面、医院层面。言归正传。看到这里,大家明白了吧?住院病入院外受伤是不良事件,这件事本身已经超出了护理管理的范畴,上升到了医院管理的层面。此事,涉及到了医院管理上的方方面面:护理的住院管理、护理告知,医院功能配套、病人依从性保证……需为此事负责的不仅仅是护理管理,科室层面、医院层面都有需要改进、改善、提高、上升的空间,当然了,更多的是患者也要为自己负责,承受不良事件所带来的各方面损害。
成功在结果,过程是保证。发生在住院患者身上的不良事件,更多的是落在医疗护理管理层面,最多的是护理层面的责任。因此,加强患者医疗护理风险管理,任重而道远,护理人员要时刻提高警惕,将患者的护理安全长挂嘴边,落在实处,认真履职,警钟长鸣,确保患者住院期间的护理安全,早日康复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