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护士注册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现受理2015年第三批护士首次注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2015年9月 6日至2015年9月11日
二、注册对象、提交资料及装订要求
1.要求所有原件(***、合格证明及一份成绩单)装订于实习手册封面;一份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与身份证复印件、聘用证明、***复印件、成绩单、合格证明复印件、实习手册封面复印件、体检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另一份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单独装订。
2、两份注册申请审核表均需贴照片。另备照片一张(贴执业证用),照片背面写清本人姓名,注册单位名称,本人联系电话。
3、注册人员需自备档案袋一个,将所提供资料装于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面上注明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4、请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表格(成绩一栏填“合格”),首次注册表和体检表格可登录石家庄卫生信息网/表格下载处下载
5、请注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
6、护士执业证过期的除按照首次注册提交材料外,还应提交相应临床培训合格证明、护士初级***原件及复印件。
7、各医疗机构统一办理,不受理个人申请。严禁医疗机构挂靠护士,一经查实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