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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院长在会议上说,十一月,十二月医院将给社保局扣了二十万,理由是凝似假住院,待调查清楚,属实的话就扣钱了。因为医生只是住院前三天有检查检验。我们医生之前没注意到条文,连续两天只有药物没有检查可怀疑假住院。
两个月之前,社保局出了一份文件,有一条注明,病人住院的检查检验费用不能超过总住院费用的12%到16%,我院规定不能超过12%,我科住院的病人一般住院三天到两周之间,费用几百到三千之间,所以,医生不敢多开检查,通常就开了一个血常规,就再没有开检查了。开了几百元的检查,病人住了三天就不肯继续治疗,超出的检查费医院自付。做为基层卫生院,诊断水平不怎么样,再限制检查,很多病都按常见病去治疗,更不能说通过检查了解病情了。但是,人家有权,抓住医院的钱包,也只能按文件治病。谁知一没注意,还是有问题。不好混了!我这是湛江,好像还是全国社保标兵,在报纸上有表扬湛江社保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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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发自Android版诊疗助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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