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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制度] 中医执业医师取得母婴保健合格证书可以从事产科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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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4-8-12 11: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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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有一家综合医院,聘请一位执业医师(执业范围:中医)并取得了母婴保健合格证书的人,从事妇产科(主要是产科包括顺产,剖宫产,结扎等相关)工作,请问是否属于超范围执业?
2# 沙发
发表于 2014-8-12 17: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aobi2500 于 2014-8-13 17:04 编辑

请在中医执业范围以内职业。
具体请咨询当地卫计委门,以免造成比较大的麻烦。
安徽省《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才可以。
2. 医疗技术应用权限问题
《暂行规定》第四条和第五条明确规定,经过审批,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开展与其专业能力相适应的各类医疗技术,包括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技术。原卫计委2009年颁发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对中医类别医师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权限并没有做专门的限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对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所作的“关于中医医师开展计划生育手术有关问题的复函”(国中医药办函〔2008〕116号)中明确指出:“在医疗机构中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从事中医妇产科临床工作的医师,经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知识和技能学习、培训,取得相应资质后,其执业范围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可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根据这些文件精神,《暂行规定》对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医疗技术应用权限进行了明确。当然,考虑到我省中医类专业医学生培养等实际情况,《暂行规定》对学历进行了限定,限定为本科以上学历,这里本科以上学历包含本科。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印发的《立法技术规范》规定,以上、以下等用词,均包含本数。

3# 板凳
发表于 2014-8-13 08:34 | 只看该作者
可以,法无禁止即可为。
4
发表于 2014-8-13 08:42 | 只看该作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中医医师开展计划生育手术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中医药办函〔2008〕116号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你局《关于中医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参加计划生育手术人员资质问题的请示》(京中医政字〔2008〕54号)收悉。经商卫计委医政司,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医医疗服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中所指“中医专业”包括中医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多个中医临床专业。在医疗机构中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从事中医妇产科临床工作的医师,经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知识和技能学习、培训,取得相应资质后,其执业范围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可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此复。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5
发表于 2018-1-5 22:12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执业范围需要改吗,怎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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