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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务] 认为门诊不输液就是回归医疗本质是无知和法盲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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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4-7-29 22: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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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angrui714 于 2014-7-30 16:18 编辑

近日,北京一医院自我决定门诊大厅不输液,这完全是医院内部的管理问题,不是什么特别的问题,却被人民网,还有一些谋体竞相转载,有些媒体人还美名其曰不输液就是回归医疗本质。且媒体人不说这种想法只是媒体人自己的自我认为,并未被任何人接受,显然不能说是网民或者谁说的,自己单方面认为的,无需扩展到其他人群。
在多年的从医生涯中,病人由于纳差,低钾血症,低钠血症,腹泻,痉挛性腹痛,我除了给病人开具基本的口服药物之外,有时候还会给一些病人输葡萄糖盐水,加一点钾,维生素,镁等等。这也是每一个医生经常做的常规事情,按照不输液就是回归医疗本质的理论,我就不明白,什么是医疗本质?一些甚至什么是医疗都不知道的群体,更无资格谈论医疗本质,因为,病人有需要,该输液就输液,即使不是急诊,也可以输液,这是医疗,也是医疗本质,输液就是不安全的理论纯粹就是一种意淫。
一个动作,一个政策,一个决定,本来并无过多的含义,比如,出该规定的医院可能是出于管理的原因,而不建议在门诊输液,不建议输液不等于不输液,不在门诊输液不等于不在其他地方输液。这是医院的管理问题,本来不是医疗问题,也无需放大,怎么到了谋体那里,就变成了大事了?不输液就是回归医疗本质的思想,是一种完全无知的表现,输液是治病的一部分,治病是救人的一部分。
门诊输液与否,无需哪个部门或者哪个医院来规定,自有《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各种疾病诊疗规范,指南等等来规定和约束,只要法不禁止,在门诊输液,无论是不是急诊或者是不是儿科,都无可厚非就是常规诊疗的一部分。不输液就是回归医疗本质的思想完全是一种法盲的想法。
医院规定不能在门诊输液,但是有需要时,医师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等规范行医,已经有上位法的规定,医院的提议是管理的问题,不置可否。但是媒体可不能解读为不输液就是回归医疗本质。
2# 沙发
发表于 2014-8-4 15:1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的观点,连我这个民间底层的,难登大雅之堂的民间中医,都主张只要治病需要,输液无不可。这种主张真1,是误导医学误导群众。2,广告,知名度,病人增加的目的达到了。现在竞争激烈,须一招比一招鲜才能取胜。
3# 板凳
发表于 2014-8-14 18:08 | 只看该作者
门诊不输液还是有一定道理的,需要补液的转急诊就好了,取消门诊输液并不是取消急诊输液。而且就您说的“纳差,低钾血症,低钠血症,腹泻,痉挛性腹痛”,轻度的口服药物即可,重度的也只能转急诊。而且现在为了延续GMP管理理念,住院患者的静脉用药都由PIVAS统一调配,门诊通常属于临时的开放式环境,PIVAS覆盖困难。没有药剂师审方和PIVAS专业清洁的配药环境,静脉用药安全性从何谈起?
我个人认为先进的理念就应该推广,一切应以患者为中心,从医疗安全出发,不能因为我们多少年来养成了习惯,就去拒绝更先进的管理理念。
4
发表于 2014-8-14 18:11 | 只看该作者
目前三甲医院评审已经把PIVAS列为评审项目,所以静脉用药安全应该是大势所趋,也是符合国际潮流的做法。当然应结合国情,按医疗机构的级别和配置酌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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