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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aobi2500 于 2014-6-4 18:44 编辑
二、申报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书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1)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出具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6、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电脑打印,A4规格,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提供原件。长春市卫生局规定必须是)申请人在三级医院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满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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