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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寄生虫] 微生物实验室ISO15189认可疑惑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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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3-9-26 18: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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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乐园 于 2013-9-26 18:32 编辑

现在不少医院已经通过ISO15189实验室认可,有些在准备中,当然更有不少单位对此比较感兴趣但还没开始准备。我科也在筹备阶段,但是在操作中也遇到很多的疑惑,特提出微生物实验室在认可中的一些疑惑请教各位老师,同时也与大家共同讨论。希望在讨论过程中大家都能从中获益。
5.3.2 设备校准、维护及性能等应符合如下要求:
(a) 自动化鉴定仪、血培养仪的校准应满足制造商建议;
(b) 每6个月进行检定或校准的设备至少应包括浊度仪;
(c) 每12个月进行检定或校准的设备至少应包括:生物安全柜(高效过滤器、气流、负压等参数)、CO2浓度检测仪、细胞离心机、压力灭菌器、游标卡尺、培养箱、温度计、移液器、微量滴定管或自动分配器;
(d) 应保存仪器功能监测记录的设备至少应包括:温度依赖设施(冰箱、孵育箱、水浴箱、加热块等每日记录温度)、CO2培养箱(每日记录CO2
(e) 应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并记录的设备至少应包括:生物安全柜;CO浓度)、超净工作台(定期做无菌试验)、压力灭菌器(至少每个灭菌包外贴化学指示胶带、内置化学指示卡,定期进行生物监测);


首先怎么理解检定和校准这两个概念?我就不清楚。搜索了别人对检定和校准的解释与大家分享。
校准和检定的主要区别

目的:
校准——自行确定监视及测量装置量值是否准确。属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评定示值误差。
检定——对计量特性进行强制性的全面评定。属量值统一,检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属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
对象:
校准——除强制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和测量装置。
检定——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基准器;计量标准器;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七类共59种。
依据:
校准——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采用国家统一规定,也可由组织自己制定。
检定——由国家授权的计量部门统一制定的检定规程。
性质:
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
检定——具有强制性,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
周期:
校准——由组织根据使用需要,自行确定,可以定期、不定期或使用前进行。
检定——按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检定周期实施。
方式:
校准——可以自校、外校或自校与外校结合。
检定——只能在规定的检定部门或经法定授权具备资格的组织进行。
内容:
校准——评定示值误差。
检定——对计量特性进行全面评定,包括评定量值误差。
结论:
校准——不判定是否合格,只评定示值误差.发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检定——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发给检定合格证书。
法律效力:
校准——校准结论属没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
检定——检定结论属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律依据。
哪些必须要检定?是否由相应的法律或法规详细的规定?检定的话由计量局进行,收费不菲。所以除非一定要求检定的,其余我们尽量选择校准。有些东西是否一定要外校?自校准评审是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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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月云枫 + 1 很好的讨论主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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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沙发
发表于 2013-9-26 20:37 | 只看该作者
ISO15189认证要准备的很多,我的同学专门到北京学习了一周。我们还没有开始。乐园版主可否来了ISO15189相关知识普及贴。
3# 板凳
发表于 2013-9-29 15:59 | 只看该作者
检定与校准的区别制作成对比表看着就清楚了

  


  
  

检定

  
  

校准

  
  

目的

  
  

对计量特性进行强制性的全面评定。属量值统一,检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属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

  
  

自行确定监视及测量装置量值是否准确。属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评定示值误差

  
  

对象

  
  

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基准器;计量标准器;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七类共59种。

  
  

除强制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和测量装置。

  
  

依据

  
  

由国家授权的计量部门统一制定的检定规程。

  
  

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采用国家统一规定,也可由组织自己制定。

  
  

性质

  
  

具有强制性,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

  
  

不具有强制性,属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

  
  

周期

  
  

按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检定周期实施

  
  

由组织根据使用需要,自行确定,可以定期、不定期或使用前进行。

  
  

方式

  
  

可以自校、外校或自校与外校结合。

  
  

可以自校、外校或自校与外校结合。

  
  

内容

  
  

对计量特性进行全面评定,包括评定量值误差。

  
  

可以自校、外校或自校与外校结合。

  
  

结论

  
  

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发给检定合格证书。

  
  

不判定是否合格,只评定示值误差.发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法律效力

  
  

检定结论属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律依据。

  
  

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发给检定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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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9 16:01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也在学习中,主要是熟悉相应的cnas文件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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