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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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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辅料的选择上一般要求为:
1.主药与辅料的相容性要进行研究。全新化学结构的药品在进行处方的筛选、研究时,应重视主药与辅料相互作用的考察。辅料应为“惰性物质”,性质稳定,不与主药发生反应;无生理活性;不影响主药含量测定;对药物的溶出和吸收无不良影响。根据以上原则,我们在选择辅料时,首先要进行主药与辅料的相容性研究。可通过前期的调研,了解辅料与辅料之间,辅料与药物之间相互作用的情况,以避免处方设计时选择存在不良相互作用的辅料。
对于缺乏相关研究数据的,可进行相容性研究。如对于固体口服制剂:可选若干种辅料,对辅料用量较大的(如填充等),用主药:畏料=1:5比例混合,地辅料用量较小的(如润滑剂等),中主药:辅料=20:1比例混合,取一定量,对照药物稳定性指导原则中影响因素的试验方法,分别在强光(4500±500Lux)、高温(60℃)高湿(90±5%)条件下,放置10天,用HPLC法检查含量及有关物质放置前后有无变化。必要时,可用原料药和辅料分别作平行对照实验,以判断是原料药本身的变化还是辅料药的影响。如条件允许可用热分板(DTA或DSC)等方法进行实验,以判断主药与辅料是否发生相互作用。
2.辅料的筛选要择优。(1)要符合药物的作用机制。辅料的选择首先考虑要符合药物的作用机制。(2)要符合剂型的特点和要求。(3)要研究辅料理化性质对制剂的影响。辅料理化性质的变化可能影响制剂的质量,主要包括:分子量及其分布、取代度、黏度、粒度及分布、流动性、水分、PH等。对于缓、控释制剂中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其分子量、黏度的变化可能对药物的释放行为有较显著的影响。辅料理化性质的变化可能是辅料生产过程造成的,也可能与辅料供货来源有关。因此,需根据制剂的特点及药品的给药途径,分析处方中可能影响制剂质量的辅料理化性质,必要时应制订相应的质控标准,并注意选择适宜的供货来源,保证辅料质量的稳定。(4)要关注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在处方的筛选过程中,同大多数药物一样,辅料本身也存在一定的毒性,因此也要经常关注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
3.辅料的来源要规范。我要对药用辅料实行注册审批管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章,附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填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辅料的管理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
(1)要提供所用辅料的合法来源。
(2)对一些辅料品种尚需制订内控的质量标准。
(3)辅料若改变给药途径或用量超过常规用量,需提供安全性方面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证明在此途径或用量下使用的安全性。
(4)制剂中辅料一般不应显示药理活性,如果使用有一定药理活性的辅料(如氯基酸等),应明确其不显示药理活性的量,其用量应控制在该量之下。
(5)地一些特殊情况,需考虎在制剂中对辅料做相应要求。例如静脉输液剂中将氯化钠或葡萄糖等作为等渗调节剂,质量标准中应规定其含量及鉴别。
4.辅料的用量要合理。
应了解辅料在已上市产品中给药途径及在各种给药途径下的合理用量范围。对某些不常用的辅料,或辅料用量过大,超出常规用量且无文献支持的,需进行必要的药理毒理试验,以验证这些辅料在所选用量下的安全性。对于改变给药途径的辅料,应充分证明所用途径及用量下的安全性。
对具有一定药理活性的辅料,如:抗氧剂L-半胱氨酸(参与细胞的还原过程和肝脏内磷脂的代谢);稳定剂枸橼酸(具有抗凝血作用)应明确其不显示药理活性的量,其用量应控制在该量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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